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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企業有望大幅減稅 劃型標準已上報
    張向東
    2010-09-01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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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向東  本網獲悉,由工信部起草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修訂意見(征求意見稿)》,日前已經在工信部內部征求完相關意見,在征求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稅務總局和國家統計局的意見后,將由幾部委聯名上報國務院,以作為國家通過稅收、貸款等優惠手段扶持小企業的操作標準和依據。

    去年年底,工信部部長李毅中曾明確表示,2010年將落實對年應稅額在3萬元及以下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優惠,以及困難中小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或降低費率政策。同時將對中小企業的支持重點轉向小企業和微企業。

    中國目前對中小企業的劃分標準沿用的是2003年的標準,按照該標準,“從業人員數低于2000人、產品銷售收入低于3億元、資產合計低于4億元的企業”為中型企業;小型企業是指從業人員數低于300人,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下,總資產4000萬元以下的企業。

    自2008年經濟危機以來,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各種稅收優惠、優先貸款等等。但全國工商聯對2009年全國中小企業的調研顯示,真正的小企業并沒有得到國家的政策優惠。

    全國工商聯政策研究室主任陳永杰說,中小企業在全國的企業數量中占比例超過了90%,但是按照原有的劃型標準,真正的小企業并沒有能夠享受到政策優惠,而中國中小企業存的問題和困難主要在于小企業。

    據悉,工信部起草完畢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修訂意見(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了,中型企業和小企業的劃分標準,并提出了微型企業的概念。工信部希望,新的標準能夠成為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指標。今后國家在出臺稅收優惠、貸款等一系列措施的時候,將更多地偏向小企業和微型企業。

    另據了解,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已經開始針對小企業減稅的政策展開調研。此前,國務院已經決定2010年全年,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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