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0年2月至3月,審計署對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以下簡稱法制辦)200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辦本級和所屬信息中心等4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法制辦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辦本級和3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法制辦2009年度的部門預算支出為6235.76萬元(指財政性資金預算,下同),其中財政撥款5560.36萬元;法制辦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預算執行數為4904.72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1331.04萬元。
本次審計法制辦本級及所屬單位2009年度預算支出共計6235.76萬元,占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的100%。審計查出當年預算執行中賬務記錄等不規范問題金額2361.84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的問題金額2960.22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法制辦2009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建立健全了相關制度,認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代編代報所屬事業單位預算531.11萬元。
法制辦在編制2009年度部門預算時,代編所屬信息中心、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等3家二級預算單位預算共計531.11萬元。
(二)項目預算360萬元未細化到具體單位。
2009年,法制辦未將項目預算360萬元細化到承擔項目實施任務的所屬單位,而是全部編列在辦本級預算中。
(三)基本建設專項資金凈結余451.81萬元長期閑置未清理。
至2009年底,法制辦2001年至2003年形成的基本建設資金凈結余451.81萬元,長期閑置未清理。
(四)所屬單位存在的問題。
1.2009年,所屬信息中心將其以前年度未納入法定賬戶核算的資金結余284.42萬元轉入了機關服務中心的賬戶,仍未納入本單位預決算統一管理。
2.2009年,所屬機關服務中心未清理在往來科目核算的代管經費734.50萬元,致使部門預決算編制不夠完整。
3.至2009年底,所屬中國法制出版社以前年度按出版書籍總碼洋36%至70%的比例在成本中計提的勞務費,尚有2960.22萬元掛賬未清理。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代編代報所屬事業單位預算的問題,要求嚴格按照規定逐級編報支出預算,規范部門預算編報工作;對項目預算未細化到具體單位的問題,要求今后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對基本建設專項資金凈結余未清理的問題,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需改變資金用途報財政部審批;對信息中心部分收入未納入本單位預決算統一管理的問題,要求將該項資金納入本單位預決算統一管理,調整賬目和報表;對機關服務中心未及時清理代管經費的問題,要求將該項資金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管理,調整賬目和報表;對中國法制出版社多計提勞務費并長期掛賬的問題,要求責成該社據實核算成本費用,調整相關賬目。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法制辦應進一步規范預決算編報,加強對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督,強化預算約束力。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法制辦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法制辦高度重視,責成有關單位認真糾正和整改。對代編代報所屬事業單位預算和項目預算未細化到具體單位的問題,正在研究采取措施解決;對基本建設專項資金凈結余未清理的問題,已向財政部報告清理;對信息中心收入未納入本單位預決算統一管理的問題,該中心單獨設立的賬戶已取消;對機關服務中心未清理代管經費的問題,將在編制今年預算中統籌解決;對中國法制出版社多計提勞務費并長期掛賬的問題,已要求該社加以整改,進一步規范會計核算。
- 國務院法制辦官員對住房保有稅表態 2010-05-05
- 法制辦將抓緊修改拆遷條例 現行條例將廢除 2009-12-17
- 國務院法制辦邀學者研討拆遷條例 2009-12-15
- 企業債欲破40%資產上限銀行間市場擴容疾行 2009-11-22


聚友網
開心網
人人網
新浪微博網
豆瓣網
白社會
若鄰網
轉發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