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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以撥代支2240.60萬元
    16:23
    201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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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審計署對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以下簡稱新聞出版總署)200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署本級和所屬機關服務中心等6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新聞出版總署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署本級和11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新聞出版總署2009年度的部門預算支出為86 734.06萬元(指財政性資金預算,下同),其中財政撥款54 461.03萬元;新聞出版總署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預算執行數為69 758.61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16 975.45萬元。

    本次審計新聞出版總署本級及所屬單位2009年預算支出共計84 487.18萬元,占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的97.41%。審計查出當年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515.97萬元,占審計預算資金額的2.98%,賬務記錄等不規范問題金額3139.96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新聞出版總署2009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較好地整改了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以撥代支導致多計項目支出2240.60萬元。

    2009年,新聞出版總署在將73個項目或課題經費共計3180.66萬元撥付給執行單位時,直接計作支出。這部分經費至2009年底結余2240.60萬元。

    (二)動用以前年度結余2592.25萬元未納入預算安排。

    2009年,新聞出版總署在無預算安排的情況下,將以前年度結余39.80萬元用于“機構運行”支出,2552.45萬元用于彌補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的超支部分。

    (三)接受虛假發票報賬149.9萬元。

    2009年,新聞出版總署本級及所屬信息中心的報賬憑證中,有業務真實但憑據虛假的發票432張,金額共149.9萬元。其中,本級29.66萬元,信息中心120.24萬元。

    (四)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支出332.09萬元。

    2009年,新聞出版總署購買電子保密柜、支付窗簾加工制作費和廣告宣傳費等支出332.09萬元,均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五)未歸還所屬單位墊付資金35萬元。

    2009年,所屬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為新聞出版總署墊付讀書活動支出35萬元,并在該研究所“事業支出”中列支。

    (六)所屬單位存在的問題。

    1.2009年,所屬中華版權代理中心和人民出版社在無預算安排的情況下,分別將以前年度結余資金17.42萬元和178.32萬元,用于項目支出。

    2.2009年,所屬機關服務中心以“物業管理保潔費”、“勞保用品”、“食品款”等名義虛列支出套取資金7.55萬元,用于為該中心職工購買購物卡。

    3.2009年,所屬信息中心將新聞出版總署撥付的項目經費82.92萬元用于基本支出。

    4.2009年10月,所屬教育培訓中心未經政府采購,支出19.88萬元購買1臺轎車。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多計項目支出的問題,要求調整賬目和報表,今后按項目執行進度撥付資金;對無預算支出的問題,要求今后強化預算約束,嚴格執行預算;對使用虛假發票報賬和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的問題,要求認真糾正;對未歸還所屬單位墊付資金的問題,要求全額歸還,并調整賬目和報表;對所屬機關服務中心虛列支出的問題,要求責成機關服務中心追回資金,并調整會計科目和決算(草案);對所屬信息中心擴大范圍支出的問題,要求責成信息中心調整會計科目和決算(草案),今后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新聞出版總署應嚴格預算管理,按項目執行進度和實際支出撥付資金,并嚴格監督撥付資金的使用情況;加大對所屬單位的監管力度,促進所屬單位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新聞出版總署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自查出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新聞出版總署高度重視,成立了5人專門工作小組,認真制定整改措施。對多計項目支出的問題,準備對委托項目和課題進行清理;對無預算支出的問題,規定今后沒有支出預算的一律不予支出,需要調整預算的及時履行報批手續;對使用虛假發票報賬的問題,已更換為符合規定的發票195張,金額105.23萬元;對未歸還所屬單位墊付資金的問題,已于2010年5月全額退還給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對機關服務中心虛列支出的問題,已于2010年5月從領取購物卡的職工的工資中扣回。此外,新聞出版總署還完善了費用報銷、外事禮品采購和管理、會議和會議費管理、租用車輛管理等規章制度,進一步加強了內部控制和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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