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明確土地增值稅清算
經濟觀察網 記者 何曉鶴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對房地企業的稅收查處力度將加強。
《通知》要求,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已全額開具商品房銷售發票的,按照發票所載金額確認收入;未開具發票或未全額開具發票的,以交易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所載的售房金額及其他收益確認收入。
有關專家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上述《通知》中涉及的清算問題較以往更加具體、明確,意在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管理,加強稅收查處力度。不過,《通知》中并非都是新的規定,有些規定以往房地產開發企業并未嚴格執行,這一次則是把容易疏漏的問題做了進一步明確。
據估計,2005年到2009年,土地增值稅流失達2.52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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