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劉偉勛 盡管自己領導的企業“不差錢”,但作為全國人大代表的陳澤民覺得自己有義務在“兩會”上為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而積極努力。
今年“兩會”上,陳澤民共帶來了四份議案,其中《關于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議案》和《關于盡快制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的議案》,都著眼于幫助民營中小企業打破融資瓶頸。
67歲的陳澤民是鄭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2216.SZ,簡稱“三全食品”)董事長,他1992年放棄醫院副院長的職務創辦三全食品,該公司目前已成為全國最大的速凍食品生產企業。
陳澤民3月11日接受經濟觀察網采訪時表示,盡管三全食品已經不再為資金而發愁,但很多剛剛起步的民營中小企業,依然被融資所困。他把這些中小企業比作需要呵護的小草小苗,而資金有如企業的水分,只有獲得足夠的養料,這些小草小苗才有機會成長為參天大樹。
在陳澤民看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源是體制問題。大型國有和商業銀行出于資金安全和貸款收益的考慮,通常更愿意把資金貸給國有企業。不過,強迫這些銀行放貸給中小企業,也不現實。要解決這一矛盾,就需要充分發揮民間資本的力量。
陳澤民建議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通過發展基金把分散在各部門、各領域的資金整合在一起,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同時,允許并規范小額貸款公司和擔保公司發展。盡管截至2009年底我國已設立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4800多家,但仍然無法滿足越來越多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為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擔保公司的健康發展,陳澤民建議制定《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對發展基金的來源,基金扶持的原則、范圍、條件和標準,基金的組織管理,基金的監督等各個方面進行規范,使得基金能更充分的發揮扶持和引導作用。
與此同時,制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通過法律法規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行業定位、市場準入、資金來源、管理運作和業務開展、風險控制、違法責任以及退出機制等進行規范。
此前,盡管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十三條規定“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設立和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但至今該基金尚未設立,管理辦法也未制定發布。
與之類似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十九條規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但是7年已經過去,該管理辦法仍未制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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