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二中院正式受理黃光裕案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李麗 2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向媒體證實,黃光裕案已經被正式受理,開庭日期尚未確定。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從這一點可以推測,黃光裕案很可能在一個半月內就可以開庭。
此前本月12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原主席黃光裕涉嫌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關被告單位亦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一并提起公訴。
但是2月24日,記者連線了黃光裕的代理律師楊照東以及杜鵑代理律師許昔龍,兩人均表示尚未接到此次案件的起訴書。
黃光裕于2008年11月21日被捕后,其案件就受到了社會的關注。其中檢察院曾兩次補充偵查,并于2009年12月底發現新證據,進行重新調查。
黃光裕案進展梳理:
2008年11月17日晚,黃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帶走,起因包括“操縱市場罪”等,具體是指對其兄黃俊欽控股的*ST金泰股價進行操縱。
2008年12月24日晚間,國美電器在港發布公告稱:經董事會決議,由于黃光裕已不能行使董事職權,故暫停其職務,同時國美常務副總裁王俊洲出任執行董事。
2008年12月28日,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28日發布公告稱,國美首席財務官周亞飛也正接受公安局調查,同時,委任方巍為集團代理首席財務官。公告宣布,原公司董事兼行政總裁陳曉獲委任為國美電器代理主席。公告還證實,北京市公安局已于11月27日正式口頭通知國美,黃光裕已因涉嫌經濟刑事案件,目前正在接受公安局調查。
同日,證監會通報:在今年3月28日和4月28日,政監會對三聯商社和中關村這兩支股票的異常交易進行立案調查。在調查中發現,在涉及上述公司重組資產置換重大事項過程中,北京鵬潤投資有限公司有重大違法違規嫌疑,而鵬潤實際控制人是國美電器公司主席黃光裕。此案件涉及數目巨大,政監會已將相關資料送交公安機關。
2009年1月7日,黃光裕遭查近兩個月后,其妻杜鵑行蹤首次被曝出準確下落:經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證實,原國美電器董事局主席黃光裕之妻杜鵑因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調查。但對于其具體接受調查時間及所涉嫌具體罪行等,警方沒有透露。
2009年8月,香港法院批準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申請,禁止黃光裕、其妻杜鵑及兩家控股公司處置或出售所持的價值16.6億港元的國美電器股份。
2009年9月8日,香港證監會申請凍結國美前主席黃光裕及其妻子杜鵑16.55億資產,案件在當日早上香港高等法院開始聆訊。涉嫌經濟犯罪被北京公安扣留了近9個多月的黃光裕并沒有代表律師出庭。
2009年10月21日有媒體曝出,黃光裕涉嫌經濟犯罪被拘押一案有了最新進展,案件被檢察機關以證據不足為由再度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此前該案件已經被退回補充偵查一次,主要補充內容為黃光裕案件中涉及的內幕交易具體操作手段等。
2009年12月24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網站消息稱,北京市檢二分院在審理中發現黃光裕等人還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實,目前已移送相關部門繼續審查。
2010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原主席黃光裕涉嫌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關被告單位亦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一并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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