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第一案”多重疑云了猶未了
該案代理律師、北京展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向本報表示,仍將繼續上訴。
8月1日,在《反壟斷法》生效實施的當天上午,北京四家防偽企業就以涉嫌行政壟斷將國家質檢總局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方認為,國家質檢總局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強制企業交費加入電子監管網。
這也將電子監管網的經營者,中信國檢推到了聚光燈前。
8月29日,國家質檢總局召開新聞通氣會,稱質檢總局信息中心正在退出在中信國檢所有的股份,同時在電子監管網中未獲得一分一厘的收益。并將繼續推行電子監管碼。
本報最新獲得的工商資料顯示,經營電子監管網的中信國檢并非如質檢總局當初所說是與國企合資成立,而且部分利益正在轉移。
“183號文件”與兩大“玄幻”股東
據業內人士介紹,質檢總局推進電子監管碼最早始于2005年4月該局下發的183號文件。
本報獲得這份文件中對于電子監管網的介紹是 “國家質檢總局與中信集團、中國電信聯合建立的”。
但記者獲得工商資料顯示,負責管理運營電子監管網的中信國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股東與上述文件中的說法不同。該公司有三方股東,分別為甲方中信21世紀電訊有限公司 (出資3000萬元,占50%)、乙方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信息中心(出資1800萬元,占30%)、丙方中國華信郵電經濟開發中心(出資1200萬元,占20%)。
其中持股比例最大的中信21世紀電訊為香港上市公司 “中信21世紀”(0241.HK)的子公司。而上市公司公開資料顯示,在中信21世紀這家公司中,中信集團只持有0.62%的股份,陳曉穎旗下3家公司各分別持有21.11%的股份,控制總計63.33%的股份,是中信21世紀最大股東。
周澤分析,質檢總局183號文名義上是與中信集團合作成立電子監管網,實際上是由一家與中信集團有關聯的私人控股企業掌握了電子監管網。
9月5日國家質檢總局新聞發言人劉德平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中信國檢的實際控制人為中信集團”,當被詢問中信國檢的股權情況時,他又表示,“具體情況還不是很了解,但據我所知,信息中心早已不參加中信國檢的活動了?!?
此外,工商資料顯示,中信國檢成立前,三方曾簽署了一份《合資協議》,對各方權利義務作出約定,而中信21世紀電訊的責任之一是,在合資公司建立后負責協助合資公司完成9000萬元人民幣的債務融資。中信國檢的注冊資本6000萬,投資總額一共才1.5億。
北京兆信技術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龍剛認為,這說明中信國檢這家新成立的公司不僅在技術方面毫無經驗,在資金方面也相當不足,需要靠債務融資才能湊夠融資額。
“中信21世紀是陳曉穎私人絕對控股的公司,中信集團只是參股股東,華信郵電也只是中國電信的子公司,國家質檢總局卻打著跟國有企業合作的大旗?!敝軡烧J為。
成立時間與退出股權?
工商資料顯示,中信國檢于2005年1月27日向工商部門申請成立,國家工商行政總局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C1012005000116中聲明,“中信國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這一名稱保留期至2005年7月11日,在保留期內,不得用于經營活動。
而本報獲得的北京華夏天海會計師事務所的2005年3月10日開具的驗資報告顯示,本該2月26日繳足的注冊資本,乙方、丙方的投資款在3月1日仍未到位,直到7月26日的驗資報告才顯示這兩筆資金分別到位。中信國檢隨后才正式成立。
但前述2005年4月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183號文件中,特別指出“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是由國家質檢總局與中信集團、中國電信聯合建立的”,要求各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積極做好已獲中國名牌、免檢、生產許可證的產品的入網工作。
有法律界人士提出質疑,“此時的電子監管網是以什么公司實體來操作運營?”
今年4月17日,國家質檢總局曾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表示“考慮到電子監管網已經進入正常運作,質檢總局不再參與日常事務,已經將股份轉讓給中信集團,目前變更手續正在批準中?!?
8月29日,質檢總局召開新聞通氣會稱,該局信息中心4月11日正式提出退出股份,4月14日中信國檢公司董事會研究同意。
截止到9月3日,本報拿到的整套工商資料中并未找到有任何關于質檢總局信息中心股權退出或轉讓的變更手續。
對此,劉德平表示,信息中心在中信國檢的股權退出手續內部手續均已完成,但在辦理外部手續時遇到了非常大的阻力,“要辦各種手續,非常繁瑣”,他說。
當本報詢問股權轉移給誰時,劉德平表示,信息中心股權已經退出,手續也辦完,但轉給誰,最近沒有關心,但可以肯定的是信息中心在中信國檢已沒有股份。
差一點做成的大蛋糕
2008年7月30日,中信21世紀在發布的年報中稱 “基于電子監管網的新的公共物流信息平臺將創造每年2000億元人民幣的價值空間,我們將和整個社會分享這一經濟效益”。
2007年12月,質檢總局在“關于貫徹 《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實施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的通知”(國質檢質聯〔2007〕582號)中,要求家用電器、食品等九類69種重點產品生產企業必須加入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在產品包裝上使用統一標識的電子監管碼后,方可出廠銷售。
按照中國電子監管網每家企業600元/年的入網收費標準,電子監管網僅企業入網收費一項就十分可觀。如果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要求,產品生產企業全面入網,他們從企業收取的入網費將是一個天文數字。
8月29日,質檢總局召開新聞通氣會,表示電子監管網除入網企業向中信國檢公司繳納600元費用外,沒有向入網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但質檢總局并未提到的向消費者收取的查詢費數目其實才是“重頭戲”。
按照今年5月前電子監管網公布的收費標準是:電話查詢每分鐘0.30元 [撥打95001111電話 (0.30元/分鐘+本地通話費)],短信每條0.30元(信息費+查詢費)。
記者親身體驗電子監管碼查詢時發現,這項查詢業務由一家名為“北京鴻聯九五信息有限公司”負責。
公開資料顯示,鴻聯九五為中信21世紀另一家子公司,中信21世紀至少持有49%的股權。
中信21世紀還表示,該公司下屬的“東方口岸”、廣東天圖科技有限公司加入了電子監管網的上下游的利潤鏈條。
那么有多少件產品在電子監管網范圍內呢?
網上公開可查的 《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入網指南》顯示,監管網是“支持數百萬家企業數千萬億件產品的超大型數據庫和專業化的客戶服務中心”。
其中“數千萬億件產品”這一數字格外引人注意。
而8月29日在質檢總局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相關人士表示,目前,消費者在電子監管碼的電話、手機(95001111)查詢已改為了免費查詢。
劉德平在接受本報采訪時也表示,現在消費者查詢賦碼都是免費的。
達摩克利斯之劍仍高懸
不少食品企業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即使是在眾多企業反對和起訴聲中,國家質檢總局于2007年12月發布的582號文依然如同 “達摩克利斯之劍”存在,國家質檢總局相關負責人在8月29日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的態度也依然未減弱,并表示仍會將“電子監管”進行到底。
582號文規定,從2008年7月1日起,食品、家用電器等9類69種產品重點產品生產企業必須加入電子監管網,要加貼電子監管碼才能生產和銷售,并不得超過2008年12月31日大限。
據記者了解,每家入網企業至少要注冊兩個電子密鑰,每個密鑰300元,企業得到密鑰后可自行下載印刷。
600元的“密鑰費”對于一個企業來說似乎并不高。但是,“電子監管碼”一件一碼的特點要求企業要賦碼在每一個銷售包裝上。
據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調查,不同規模的企業其投入在數十萬元至上億元不等。對于包裝較小,銷量較多的食品行業來講,此部分投入十分驚人。
以瑪氏食品為例,2007年公司單獨包裝食品數量為28.4億件,購監管碼貼、貼碼所需人工、申請碼段、分配貼碼、廢碼剔除、上市激活等管理工作的成本計入,成本增加總額將在每年1.2億元。
雙匯發展也表示,如果每個火腿腸上都打上電子監管碼的話,每年要增加3億多元的成本。
食品行業在反映強制推行“電子監管碼”存在的技術難度后,國家質檢總局于2008年2月底發布了83號通知,將賦碼產品分為A、B兩類,A類為 “一品一碼”,B類可在“大包裝上賦碼”。
國家質檢總局新聞發言人劉德平對記者表示,目前的三種賦碼方式都不會導致企業增加成本,即使是直接在產品上貼標方式的賦碼成本實際也不超過0.02元。
但不少食品企業對此說法爭議很大。單瑪氏食品給記者提供的數據顯示,即使這樣,企業為此花費的成本也在每年1050萬元。
同時,電子監管碼技術難度不大,對產品防偽作用有限也是不少食品企業反對電子監管碼的一大理由。
記者還在國家質檢總局的監管碼系統“中國產品電子監管網”上發現,截止2008年9月5日零時,入網備案企業已達7萬余家,但加入企業實際賦碼的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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