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銀監會特殊政策應對災區金融服務
網絡版專稿 記者 宋清華 央行聯合銀監會聯合發布緊急通知稱,對災區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
北京5月19日人民銀行與銀監會聯合發布《關于全力做好地震災區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第1號)》(下稱《通知》)。通知稱,當前,抗震救災工作進入關鍵階段,為盡快向災區群眾提供最急需的金融服務,滿足災區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并為災后重建做好準備,人民銀行和銀監會決定對受到地震災害影響的四川、甘肅、陜西、重慶、云南等重災省市實施恢復金融服務的特殊政策。
妥善處理震后房貸
《通知》稱,抗震救災工作進入關鍵階段,為盡快向災區群眾提供最急需的金融服務,滿足災區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并為災后重建做好準備,央行和銀監會決定對上述受到地震災害影響的重災省市實施恢復金融服務的特殊政策。
對于在地震發生前已經發放的貸款,《通知》稱,應給予妥善安排。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充分考慮到受災地區群眾和企業的實際困難,對災區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不影響其繼續獲得災區其他救災信貸支持。對借款人主動還款的,應及時周到地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及時將上述措施以信函或公告等方式通知借款人。
受災群眾金融權益調維護
《通知》指出,要盡快做好受災群眾金融權益調查、跟蹤和確認工作,盡力保障客戶存款和銀行資金等重要信息的安全。
具體措施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開展抗震救災的同時,及時摸清各類財產,包括營業場所、業務運作設備、各類檔案資料等受災情況,對各類財產損失要分門別類,準確評估登記;要保護好客戶和銀行機構各類業務數據和交易信息,盡快恢復備份數據;實時跟蹤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確認的罹難和失蹤人員名單,嚴格確認客戶身份信息,并及時核對其與本行相關債權債務基本信息,耐心妥善地處理好其家屬和直接相關人員的查詢核實工作。
重建災區信貸
此外,《通知》表示,要切實做好抗震救災和災區重建的信貸工作。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資源調配力度,優先保證抗震救災急需物資生產與流通的信貸需求。要抓緊制訂災區重建的信貸支持計劃,合理調整信貸資源地區配置,從信貸總量、信貸資金和授信審查等多方面優先支持災區重建。
通知》稱,要保證各項捐贈和救助資金及時到位。銀行業金融機構都要切實履行“六項服務承諾”,特事特辦,確??拐鹁葹木杩?、匯款通道順暢運行;做好救災款項的支付清算服務,確保救災款項第一時間到達指定收款人賬戶;做好資金調運和匯劃,保障災區客戶提取現金的需求,保證救災款項及時入賬和撥付。
《通知》還規定,金融機構要緊急布設服務網點,確保受災群眾在安置點就近獲得銀行服務。由當地銀監會派出機構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協調指定,在每個受災群眾集中安置區域,至少要有一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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