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布新規 獨立學院"斷奶"(1)
| 1 | 2 |
經濟觀察網訊 記者康怡 北京報道 中國300多所與公辦高校有著特殊關系的獨立學院將"斷奶"。這是教育部第二次嘗試割斷這些學院與公辦高校的關系。
2003年,教育部曾發文要求獨立學院實現包括財務、招生、發證在內的七個獨立,但是相當一部分獨立學院至今仍與其母體保持著千絲萬縷的權屬關系。
新政策
教育部日前出臺的《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26號令)首次對獨立學院的辦學者資質、注冊資金規模等具體操作方法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根據這份文件,參與舉辦獨立學院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總資產不少于3億元,凈資產不少于1.2億元,資產負債率低于60%。參與舉辦獨立學院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個人總資產不低于3億元,其中貨幣資金不少于1.2億元。"
同時,26號文還要求對獨立學院對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的學生,頒發畢業證書,并以獨立學院名稱具印。獨立學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取得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對符合條件的學生頒發獨立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這也就意味著今年新入學的學生畢業時獲得的學士學位證書將由獨立學院自授學士學位證書,不再獲得其母體高校的學士學位證書了。
26號令的出臺,昭示了獨立學院規模擴張的年代將告一段落,提高獨立學院的教學質量將成為日后的工作重點。教育部部長周濟在2月29日的全國獨立學院工作會議也指出,"新形勢下,獨立學院的主要任務不是增加學院數量和擴大辦學規模,而是穩定規模、規范管理和提高質量。"
溫州大學城市學院院長周錦成認為,26號令是好事,它還給了獨立學院應有的本來面目,讓獨立學院能夠從本質上真正的獨立起來。
歷史
獨立學院最初被稱為民辦二級學院。據中國著名教育家潘懋元先生回憶,1999年全國第三次教育工作會議后,中國高等教育規模持續擴大。在這種大環境下,一些普通高等院校利用自己的教育教學資源開始尋求與民間資本或與地方政府的聯姻,探索"公辦民營"的高等教育辦學新路子。
| 1 | 2 |
- 范美忠回應教育部發言人:我不崇高但并不無恥 | 2008-06-26
- 教育部原副部長吳啟迪:不要把責任全部推回教育部門 | 2008-06-10
- 教育部原副部長:不要把責任全推回教育部門 | 2008-06-06
- 教育部:高考作弊者取消各科成績和次年報名資格 | 2008-06-06
- 政府推行義務教育校方責任保險 | 2008-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