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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無錫市政公用產業集團下屬子公司發生債務逾期 計劃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2021-06-30 19:22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蔡越坤  6月30日,無錫市市政公用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錫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公告表示,子公司江蘇昌潤城建開發有限公司和無錫鑫連鑫物資有限公司存在債務逾期。

    無錫市政公用產業集團披露,此次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主債務人為江蘇昌潤城建開發有限公司和無錫鑫連鑫物資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分別為無錫市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和一級子公司。

    2017年12月14日,江蘇昌潤城建開發有限公司與華夏銀行無錫分行簽訂了流動資金借款合同:2017年5月17日江蘇昌潤城建開發有限公司與浦發銀行無錫分行簽訂了流動資金借款合同;2017年12月29日無錫鑫連鑫物資有限公司與江蘇銀行揚名支行簽訂了流動資金借款合同;無錫市政公用產業集團的子公司無錫市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對上述三筆借款均提供了擔保。

    公告顯示,關于上述違約債務情況為:華夏銀行無錫分行借款金額3500萬元,借款利率為6.09%,浦發銀行無錫分行借款金額2000萬元,借款利率為6.1%,江蘇銀行揚名支行借款500萬元。

    后因江蘇昌潤城建開發有限公司、無錫鑫連鑫物資有限公司資金鏈斷裂無法按期償還,無錫市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按合同約定承擔代償責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蘇昌潤城建開發有限公司、無錫鑫連鑫物資有限公司違約金額為6976.47萬元。其中擔保人無錫市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擔的代償金額為374.42萬元,該部分目前已由市政建設清償完畢。主債務人江蘇昌潤城建開發有限公司、無錫鑫連鑫物資有限公司目前無繼續經營的價值,計劃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此外,無錫市政公用產業集團表示,以上兩家企業的債務違約,對本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均無重大不利影響,不影響本公司的償債能力及到期兌付能力。

    據記者了解,2021年4月13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意見第二十一條明確指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清理規范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剝離其政府融資職能,對失去清償能力的要依法實施破產重整或清算。

    此外,2018年9月13日《關于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第五條中也曾明確指出,“對嚴重資不抵債失去清償能力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依法實施破產重整或清算,堅決防止‘大而不能倒’,堅決防止風險累積形成系統性風險。”

    對此,聯合資信評級總監丁繼平曾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清理規范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剝離其政府融資職能,對失去清償能力的要依法實施破產重整或清算。有助于健全市場化、法治化的債務違約處置機制,鼓勵債務人、債權人協商處置存量債務,切實防范惡意逃廢債,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堅決防止風險累積形成系統性風險。加強督查審計問責,嚴格落實政府舉債終身問責制和債務問題倒查機制。

    上海新世紀評級6月24日對無錫市政公用產業集團跟蹤評級報告顯示,維持公司AAA主體信用等級,評級展望為穩定;認為公司存續債券還本付息安全性極強,并維持上述債券AAA信用等級。

    據無錫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官網介紹,無錫市市政公用產業集團由無錫市人民政府批準,于2003年4月成立,注冊資本109.42億元,為國有獨資集團公司。 集團主要從事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和資本運作;專業從事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建設和經營,以及經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批準的其它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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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本市場部資深記者 主要關注債券、信托、銀行等領域的市場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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