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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監管通報經營貸違規買房案例 有大行需結清消費貸經營貸方批房貸

    2021-03-26 11:26

    近期,深圳等地銀行業排查防范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樓市,全面規范房地產市場發展。

    本報記者獲得深圳銀保監局、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關于轄內銀行經營性貸款有關問題的通報》(下稱《通報》),《通報》指出了銀行資金違規流入樓市的三種典型案例,包括銀行員工誤導客戶套取經營性貸款買房、客戶經理在微信公眾號不規范開展業務宣傳、個人套取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為防范經營貸資金被違規挪用購房,深圳等地個人經營貸、消費貸審批已全面趨嚴。3月18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獲悉,今年春節后,四大行中有銀行對深圳地區房貸審批提出新要求,近6個月新增的消費貸、經營貸、大額信用卡消費、分期或融資,必須結清并提供結清證明,否則不予審批。

    深圳已提前收回5180萬涉嫌違規貸款

    3月18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針對2020年初輿情反映深圳經營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領域的情況,深圳銀保監局會同央行召開中資銀行行長會議,明確加強借款主體資質審查,不得向空殼企業發放貸款等要求。

    從銀行自查和監督檢查結果看,深圳中資商業銀行對15.4萬筆、1771.73億元經營貸業務進行全面排查,深圳銀保監局選取6家銀行集中開展現場檢查,責令銀行提前收回21筆、5180萬元涉嫌違規貸款,叫停風險隱患較大的業務,處罰違規機構4家,處罰問責違規責任人14人次,處罰金額合計575萬元。

    繼深圳去年4月排查經營貸資金流向后,今年2月以來深圳再次穿透排查經營貸資金流向。

    今年2月,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窗口指導轄內商業銀行,嚴防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組織銀行開展快速排查,責令銀行提交自查報告和承諾函。今年3月,2021年度深圳市商業銀行房地產金融工作會、經營貸專項核查工作會相繼召開,排查范圍包括房產持有時間短、貸款發放后有新增購房或房貸記錄的全量業務,穿透式追蹤資金流水。

    對于具體排查范圍,21世紀經濟報道于3月12日獨家報道,監管要求商業銀行自查2020年以來經營貸資金流向,且需穿透檢查。排查范圍包括2020年以來獲批經營貸的公司股東本人及其配偶在貸款前后的6個月內購房行為,穿透了解資金流向;貸款抵押物過戶時間與貸款申請時間是否短于8個月等。

    實際上,廣東及深圳金融機構為防范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樓市,已采取進一步收緊措施。

    一位四大行深圳分行人士表示,房貸審批有消費貸的都要求先結清,去年末儲備的對公抵押貸客戶,有個別客戶暫緩用款計劃,與樓市調控措施有一定關系。另一大行人士表示,貸款涉及房地產相關數據報送工作近期大量增加,企業購房貸款情況也需上報。

    如何穿透排查經營貸

    此前,經營貸、消費貸本是銀行的正常貸款品種,又是如何被挪用至樓市?

    3月18日,記者獲得的深圳銀保監局、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關于轄內銀行經營性貸款有關問題的通報》,《通報》指出,近期核查發現個別銀行仍然存在宣傳展業不規范、貸款審核不嚴格等問題。

    《通報》指出了銀行資金違規流入樓市的三種典型案例。一是,銀行員工誤導客戶套取經營性貸款買房。例如,深圳農商銀行光明支行員工李某營銷展業不規范,誤導客戶使用經營貸資金買房。二是,客戶經理在微信公眾號不規范開展業務宣傳,平安銀行深圳分行零售客戶經理陳某與“小鵬號”私下合作,推送抵押經營貸可做新過戶公司文章,誤導金融消費者借用“空殼公司”違規申請使用貸款。

    此外,存在個人套取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锻▓蟆分赋?,平安銀行深圳分行對經營性貸款借款人主體資質審核不嚴,未穿透式核查貸款資金流向。其客戶鐘某于2020年3月16日通過全款一次性付清方式購買房產,次日設立企業,持股100%,持有房產剛滿六個月即向平安銀行深圳分行申請房抵經營貸,貸款金額226萬元,資金受托支付至張某在農業銀行的個人賬戶。當日,張某向劉某等16人合計支付資金217萬元,其中支付至劉某178.77萬元,經核實為代鐘某購買某住宅樓尾款。深圳市Z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為鐘某購房、成立企業、貸款咨詢等環節提供“一條龍”服務。

    一位國有大行深圳分行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經營貸資金違規買房的典型操作之一是貸款資金受托支付至申請人銀行賬戶后,經過多手流轉,再回流至貸款人配偶的另一家銀行賬戶,部分資金用于他人二手房交易資金托管存款賬戶。此外,有的資金中介違規開展業務,利用信用卡分期在征信上不會明顯體現資金用途的特點,慫恿購房者申辦大額信用卡湊首付,協助購房者刷POS機套現,套出最長達3年期限的資金。

    《通報》指出,部分銀行業務人員在展業時不規范,甚至存在變相引導客戶違規使用信貸資金嫌疑。個別員工與貸款中介機構私下合作,在網絡、電話等渠道無序宣傳營銷,擾亂市場秩序,造成負面社會影響。

    另外,部分銀行貸款審核不嚴格。對成立企業時間與購房日期相近、持股時間短、企業辦公場所無實際經營跡象、未有可覆蓋與貸款規模相匹配的企業經營性流水證明、短期內有購房記錄、購買抵押房產資金來源可疑等情況,部分銀行未能在貸款審核中從嚴把控,亦未嚴格核查資金流向。

    《通報》要求,各行要持續加強經營貸主體的真實性和資質審查,不得向無實際經營和經營流水不真實的空殼企業發放貸款,對企業成立或受讓時間較短的借款人進一步嚴格審查。對房產交易完成短期內申請抵押貸款的借款人,嚴格審查融資需求合理性和購買抵押房產資金來源,原則上借款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不得低于6個月。對貸款發放前后半年內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有新增房產記錄的,進一步嚴格審查貸款實際用途。

    《通報》要求,有效識別防范不良中介包裝不實申貸材料風險。針對市場上部分不法中介以注冊空殼企業、虛構企業流水、偽造交易合同等方式包裝企業,提供“一條龍”造假服務等問題,各行要提高警惕,采取針對性識別手段,建立攔截報告機制,必要時將有關違法違規信息移交公安部門協同查處,有效防范違規套取信貸資金的風險,維護良好金融生態。

    對于違規貸款中介,廣東銀保監局3月15日也發布風險提示指出,一些“貸款中介”冒用銀行名義,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以“利率低”“時限長”“放款快”等誘導購房者,推銷通過“經營貸”“消費貸”等方式從銀行套取資金,讓貸款“曲線”流入樓市,并從中謀取高額中介服務費用,甚至非法套取和不當使用個人信息等,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信貸資金涉及跨行、跨地區流動,銀行穿透式監控比較難。”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消費金融部副總經理范寶銘表示,存在一些不良中介機構,提供所謂“一條龍”貸款服務,協助客戶違規操作,規避監管用途。他表示,中行每一筆經營貸業務都由2名員工上門調查,審核企業實際經營情況和借款用途的真實性,同時審查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企業必須成立兩年,借款人持股股份30%以上,并持有半年以上才能申請該行經營貸。

    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分行個貸管理中心副總經理劉上海表示,公司一般需成立滿一年以上,持股也要滿一年才能申請該行的經營貸。貸前從源頭上確保業務背景真實合規,貸后則加強資金流向監控。

    “我們會通過征信系統、房地產交易對手等穿透資金流向。”民生銀行深圳分行小微金融事業部總經理鄧志威表示,該行排查時擴寬了抵押物購置時間,從原來的6個月擴到8個月,同時監控資金流向,嚴查買房人的信息交易記錄。

    廣發銀行深圳分行零售信貸部副總經理陳朗表示,從去年12月該行開始核查,截至目前已發現有經營貸流入樓市的個案。主要通過貸后審查,發現有極個別客戶有新增房產,同時,在獲得銀行貸款審批后,該客戶的企業顯示沒有經營流水了,這說明此前的經營流水大概率是虛假的。該行對此會收回原來發放的全額貸款。“我們會給違規客戶一個月時間準備還款,同時在銀行的5級分類里把客戶從‘正常’下調到‘關注’,這對該客戶而言,對他今后的個人征信會帶來不良影響。”(辛繼召/文)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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