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能源汽車企業在研發和銷售環節,除中央財政補貼外,還能享受與中央按1:1發放的地方補貼。隨后不斷有騙取補貼案例發生。
騙取補貼之意,如今特指新能源汽車行業騙取政府補貼的行為。中國為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而采取的補貼政策,由于其前所未有的高額補貼和監管機制的缺乏,直接催生了大量騙補者。
車企騙取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整車企業全資或參股汽車租賃公司,通過“自產自銷”的方式,拿到國家和地方對電動車的補貼;二是由一家汽車租賃運營公司主導,一邊采購整車企業,一邊與電池企業合作,通過“多采購整車,少采購電池”的方式,從中獲取補貼。
騙補行為給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燒了一把虛火。大量低質量新能源汽車的產生不僅未能推動該產業有效發展,還讓不少車企養成了不思進取、鉆政策空子的惰性,特別是客車行業,大干快上新能源汽車以申請補貼的行為十分普遍。
新能源汽車騙補行為被媒體曝光后,國家部委高度重視。2016年1月20日,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發改委四部委辦公廳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核查工作的通知》,抽調人員組成調查小組,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情況及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核查。蘇州金龍等四家車企受到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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