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田國寶
萬科事件持續發酵,引發各方關注。7月1日,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以“企業家與契約文明”為題,以萬科為例,邀請經濟學家、管理學家、法學家和媒體人士,就公司治理的理論與實踐、企業家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資本與企業家的關系等問題展開研討。
以下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施天濤發言整理,文章未經發言人審核:
萬科事件對搞法學的人來講,提供了非常好的研究素材,也給搞法學的提出了很多新問題,甚至對法律是一個挑戰。
第一,企業家與契約文明,萬科被認為是一個管理層控制的公司,萬科事件在法律上來講,有很多法律資源要去充分利用,比如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這是一個充分法治上的保障,包括萬科在內,許多企業和企業家并沒有真正對公司章程重視起來。
很多公司章程一個是照抄法律,包括上市公司按照證監會的章程指引;另外一個就是章程模板。一個企業要獲得自治效果,對章程重視是必須的,包括具體章程設計,如何設計成有利于管理層控制企業的章程。
目前法律對公司章程規定很寬泛,很多方面都允許企業和企業家自己約定。公司章程是維護公司利益,維護方面權利,有的維護管理層自身,有很多條款可以看。遺憾的是整個企業界對章程都很不重視。
很多企業最后出了事情、出了問題之后,才發現章程里面應該這樣寫,可能不會發生這樣的錯誤,但因為沒有寫,發生了錯誤。
第二,萬科事件對資本并購市場的法律、政策和規則提出問題。公司法中企業并購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并購在典型市場國家是非?;钴S的,也發展起了很多并購措施和收購措施。但是這個事,美國措施并不完全適合我們,因為市場不完全一樣。
他們有的我們不一定適用,我們已經出現的他們不一定出現。比如停牌,這個就非常具有中國特色,停牌成為反制為收購的一個措施,遇到事了就停牌,不是說萬科這件事,而是放在整個環境中來看這個事。
第三,并購過程中相關方的行為是否正當,不僅要看他們怎么說,還要看他怎么做,法律上也應該有一些標準。不僅僅公司并購方面,還有金融方面,比如保險資金利用問題,怎么利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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