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云 自《保險機構銷售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規定》實行近一年,保險機構代銷基金開始邁出實質一步。
5月4日,保監會公布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業務范圍中增加“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泰康人壽也成為了業界第一家獲準從事基金代銷的保險公司。
2013年證監會聯合保監會下發的《保險機構銷售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規定》,要求境內保險公司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應當具備八個條件,如保險公司需要滿足注冊資本金不低于5億元,有專門的基金銷售部門,且該部門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數不得少于30人,不低于該部門員工人數的1/2等多項規定。而保險經紀機構和保險代理機構則需要滿足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以及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少于10人等規定。。
政策一出,恰逢保險營銷員體制改革熱潮,這也被看做是提高300多萬保險代理人綜合理財能力和創收良機。不少保險公司專門組織員工進行基金從業資格培訓并參加考試,如走綜合金融路線的平安保險、泰康人壽。
不過,不少業內人士看來,代銷基金的傭金雖然誘人,但是保險公司要面臨人員儲備、后臺建設、風險控制等難題,以當前保險代理人的隊伍現狀,想要搶食銀郵代理渠道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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