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彭友/文 12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因涉及到九個方面80多項政策舉措,被稱為“國九條”。這份文件由國務院發出,而非證監會,更顯示出高層的重視程度。
應該看到,“國九條”的出臺已是迫在眉睫。上市公司肆意圈錢,中介機構助紂為虐,內幕交易接連發生,股價跌跌不休,中小投資者損失慘重且索賠艱難。至今滬指仍在2100點以下徘徊,如果考慮到通脹、新股擴容等因素,實際水平可能還低于2008年的1664點。
“國九條”開篇即提出:“近年來,我國中小投資者保護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與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和保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要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這一表述,恐怕談不上是對證監工作的肯定。
“國九條”明確了諸多部署,圍繞中小投資者最關心的收益回報權、知情權、參與監督權和求償權等基本權利,做出了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尤其是提出要“完善相關侵權行為的民事訴訟制度,優化中小投資者依法維權程序”,并要求加快形成法律保護、監管保護、自律保護、市場保護、自我保護的綜合體系。
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也表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監管轉型,由過多的事前審批轉向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切實加強執法,強化市場主體責任。
需要指出的是,各種轉型實驗和制度安排,需要一個底線的保障,那就是集體訴訟制度。使投資者的無端虧損能夠獲得合理賠償;使造假、內幕交易的上市公司、中介機構賠得傾家蕩產,不敢再越雷池半步。正如司法公正是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不偏不倚的集體訴訟也是投資者敢于繼續留在市場上的心理底線。
然而,從現實操作來看,投資者卻難言勝算。例如光大證券烏龍指案,熔盛重工收購全柴動力毀約案,投資者的索賠都面臨重重困難,也沒有哪個官方機構站出來為他們搖旗吶喊。再如*ST賢成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破產重整強行縮股豪奪,小散戶更是毫無發言權。至于雖困難但也獲得推進的東方電子造假案,那已是2003年的事情了。白云蒼狗,我們是進步了還是退步了?
今年8月,向來回避媒體的肖鋼高調在《求是》發表署名文章,并擺出了一個驚人卻難解的事實:“目前資本市場的法規規則超過1200件,問責條款達到200多個,但其中無論是刑事責任還是行政、經濟責任,沒有啟用過的條款超過三分之二。其中既有立法修法不及時、不具體的問題,也有執法體制不適應,地方保護主義依然存在的問題;既有人情世故的原因,也有不敢碰硬、不堅持原則的原因。這些因素長期存在,致使相當一部分責任追究不了。近年來證監會每年立案調查110件左右,能夠順利做出行政處罰的平均不超過60件。平均每年移送涉刑案件30多件,最終不了了之的超過一半。”
作為國家重要職能部門的掌門人,肖鋼坦言證券市場的現狀,更可令人想見背后的阻力之大。此前網上流傳的一張肖鋼的照片顯示,剛剛履職半年,肖鋼的頭發已經斑白近半。
近日,證監會發布《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華民營企業聯合會會長保育鈞便直言不諱地指出,優先股三年后可上市的制度安排,是證監會與利益集團妥協的結果。
凡此種種可見,要給中國證券市場正本清源,阻力不是一般的大。此次“國九條”,可以視作最高層面頒發的綱領性文件,具體還需要證監部門進行細化和提出可操作性。如果能夠不偏不倚地貫徹執行,使投資者得到公正的保護,那么對于增強財產性收入、維護社會穩定都將極有裨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