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龐麗靜 青島市正在深化教育序列相關改革,尤其是推行校長職級制,校長不再享受科級、副處級、處級這些行政頭銜,代之以特級、高級、中級、初級校長的職級管理。
青島市教育局副局長王銓表示,近期青島教育的一項重大工作就是深化以校長職級制為重點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校長職級制改革上取得了重大突破。目前青島市已經全面完成了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校長(書記)職級評審。
據了解,青島校長職級制改革是由問題倒逼而產生。原來校長按行政級別管理,不同學校校長有不同行政級別,其選拔任用管理權限分別歸屬組織、人社和教育不同部門,導致選拔培養校長的側重點和標準不盡相同。同時,由于受到校長級別和管轄權不同的限制,對教育部門統籌管理造成了極大限制。中小學校長到一定年齡必須“退二線”,甚至有的校長不到50歲,就需要提前“離崗待退”,也造成了人才資源的浪費。
按照青島市教育改革的設計,按照校長專業化要求,建立特級、高級、中級、初級校長等4級10檔的校長職級管理制度。校長實行定期交流輪崗制度,校長每個聘期為3年,在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2個聘期的應當交流,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聘期。學校干部與行政干部可以雙向流動,符合公務員調任有關規定的學校干部,可調入教育行政部門工作。教育行政部門領導班子成員中,有教育工作經歷的一般不少于總人數的三分之二。
同時,薪酬制度也隨之有了重大調整,增強校長崗位吸引力。一是制定校長延遲離崗和退休政策。規定高級校長離崗年齡不得低于55周歲,其中特別優秀的校長可突破退休年齡,延長了校長的事業周期。二是提高校長的崗位待遇。在原待遇不變的前提下,可按同級教師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獲得能績工資,職級提高能績工資也相應提高。
目前,青島市校長職級制改革在市屬中小學的改革試點工作已結束,開始在青島全市進行推廣。
青島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教育改革已進入深水區、攻堅期,重點要對體制機制創新突破。校長職級制改革啟動以來,推進順利,校長退出行政序列,不必再參加當地按行政級別召開的會議和多種活動,從繁雜的社會事務中解放出來,可以潛心研究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工作。
據悉,校長職級制改革,此前全國已有上海、廣東中山、山東濰坊、安徽馬鞍山等地一些中小學試行。“去行政化”一直在教育改革的探索當中,但實施起來卻并不容易。青島推行此項改革,也是希望找到一個突破口,以此探索“教育家辦學”的新路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