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 id="ww04w"><rt id="ww04w"></rt></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tt id="ww04w"></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li id="ww04w"></li>
  • 解璽璋《梁啟超傳》兩處史料之商榷
    導語:筆者既對作者解璽璋嘔心瀝血的資料耙梳和生動描述感到敬佩;同時又不得不指出,這部以歌功頌德的拜神腔調描寫歷史人物的傳記作品,并沒有超越梁啟超本人80年前自相矛盾、自欺欺人、一知半解、價值混亂的精神境界

    解璽璋著《梁啟超傳》,被稱為“傳主辭世83年來最為詳盡、客觀的傳記”;其中采用50多萬字的宏大篇幅,把梁啟超的生命歷程作為經度,劃分為外出求學之前、戊戌去國之前、民國成立之前、旅歐考察之前、旅歐考察之后五個階段;再從每個階段找到與他關系最為密切的人物,講述兩者之間的交往故事,從而通過相關人等的人際關系,把他的人生傳奇全方位地呈現出來。通讀全書,筆者既對作者解璽璋嘔心瀝血的資料耙梳和生動描述感到敬佩;同時又不得不指出,這部以歌功頌德的拜神腔調描寫歷史人物的傳記作品,并沒有超越梁啟超本人80年前自相矛盾、自欺欺人、一知半解、價值混亂的精神境界。限于篇幅,本文只想具體分析一下書中存在的兩處史料硬傷,以就教于大方之家。

    該書第十章“共度時艱:梁啟超與蔣百里”中有這樣一段話:“5 月3 日,蔡元培從汪大燮(一說林長民)處得知,國務總理錢能訓已于5 月2 日密電命令代表團簽約,遂立即返校,在飯廳召集學生班長和代表百余人開會,通報巴黎和會中國失敗的消息,號召大家奮起救國,參加的有羅家倫、傅斯年、康白情、段錫朋等。”

    這段話的原始出處,是五四時期既擔任官方的總統府外交委員會委員長汪大燮的助手,又擔任民間的國民外交協會理事林長民的助手的葉景莘,于1948年5月4日在天津《大公報》發表的《五四運動何以爆發于民八之五月四日》,其中寫道:“外交委員會已開會決議,拒絕在巴黎和約上簽字,報徐世昌核奪。但5月3日,林長民獲悉:國務院已發出密電,令代表團簽字。汪大燮焦急,葉景莘建議速告蔡校長。汪大燮即坐馬車到東堂子胡同蔡孑民先生家。當晚,蔡先生召集北大學生代表羅家倫、傅斯年、康白情、段錫朋等,告此消息。”

    1949年之后關于五四運動的許多書籍特別是文學性的歷史演義,大都以訛傳訛地采信了這樣一種說法。2010年3月29日,筆者在《經濟觀察報》發表過一篇《蔡元培沒有煽動學生》,其中得出的結論是:作為研究系的一名骨干成員,葉景莘所說的蔡元培直接出面煽動北大學生上街游行的說法,表面上看是在歌頌蔡元培與梁啟超、林長民、汪大燮等研究系首領一同發動五四運動的歷史功績,事實上卻是嚴重歪曲蔡元培當年的精神面貌的一種錯誤記憶。

    首先,羅家倫在《蔡元培時代的北京大學與五四運動》中回憶說,5月3日他與許多北大同學到郊外的清華學校參加一個紀念典禮,直到晚上八九點鐘才回到學校。當天到北大校園作報告的是著名報人邵飄萍,隨后“由許德珩等一班人慷慨激昂的演說,還有一個劉仁靜(他現在是共產黨中很重要的人物),當時還不過十八歲,帶了一把小刀,要在大會場上自殺”。關于蔡元培,羅家倫的說法是,他僅僅是不像1918年5月21日那樣阻止學生走出校園上街游行,而且主動聯合各大學校長要求北京政府釋放被捕學生。

    其次,在五四運動中表現踴躍的許德珩,后來在《五四運動在北京》中提供的說法大致相同:“北大校長蔡元培先生是負行政責任的人,他同情學生,而又不愿意鬧得過火……”

    再次,當年的蔡元培與同事們遵守著一條最為基本的職業底線,那就是不在校園里面煽動青年學生從事政黨活動。1918年5月21日,因為北大學生不聽勸阻上街游行,胡適、陳獨秀、李大釗等人曾經與蔡元培一道引咎辭職。直到五四運動爆發后,在《每周評論》上以紙上談兵的方式公開倡導“直接行動”和“犧牲精神”的陳獨秀,并沒有像邵飄萍那樣走到前臺直接煽動北大學生。1919年6月11日晚上,陳獨秀到新世界散發《北京市民宣言》時,身邊也沒有一名青年學生,他只是邀請安徽籍的成年同鄉胡適、高一涵、程演生、鄧初等人陪同前往。陳獨秀、李大釗最初在北大校園發展地下黨員,是蔡元培離開北大到歐洲訪學期間的事情。

    第十八章“師生高誼:梁啟超與徐志摩”中,關于梁啟超的得意門生徐志摩有這樣一段介紹文字:1920年9月,在取得“哥倫比亞大學文碩士位后離美偕劉叔和同去英國,入倫敦劍橋大學研究院為研究生,擬從羅素學,不能達到目的”。而提到求學,他在《我所知道的康橋》一文中也有一番說明:“我到英國是為從羅素。羅素來中國時,我已經在美國。他那不確的死耗傳到的時候,我真的出眼淚不夠,還作悼詩來了。他沒有死,我自然高興。我擺脫了哥倫比亞大博士銜的引誘,買船票過大西洋,想跟這位二十世紀的福祿泰爾認真念一點書去。”

    這里的前一段引文基本上是來源于后一段引文,而后一段引文卻偏偏是徐志摩的故意說謊。

    首先,徐志摩《我所知道的康橋》的原文中,并沒有采用現在通行的“羅素”兩個字翻譯英國哲學家Bertrand Russell的名字,而是采用“魯索”兩個字。

    其次,23歲的徐志摩于1920年9月24日與劉叔和同船前往英國,是為了追隨英國費邊社的社會主義理論家拉斯基(Harold Joseph Laski)。徐志摩剛入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學習時,一口氣注冊了六門課程,還隨拉斯基夫人去伍利奇碼頭觀摩過民主選舉。但是,這一切隨著他與風華絕代的林徽因的盲目戀愛而發生根本性轉變。心不在焉的徐志摩為了愛情而經常逃課,拉斯基在寫給校方的回信中表示說:“我倒是不時見他的,卻與讀書事無關。”師生二人為此產生分歧,徐志摩為了隱瞞這段不太光彩的經歷,才謊稱自己到英國是為了追隨當時正在中國講學的“魯索”即羅素。關于這一點,劉洪濤在商務印書館2011年出版的《徐志摩與劍橋大學》一書中,有較為翔實的考證。

    再次,徐志摩離開美國時并沒有獲得碩士學位,自然談不上“擺脫了哥倫比亞大博士銜的引誘”。香港中文大學教授梁錫華,在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79年11月出版的《徐志摩新傳》中考證說,徐志摩是在1921年與張幼儀離婚期間,才為哥倫比亞大學政治系寫作完成碩士論文《中國婦女的社會地位》(The Status of Women in China)的,在這篇碩士論文的首頁下面,明確標注有“Year:1921”一行字。

    徐志摩之所以要如此撒謊,顯然是出于他年輕氣盛的虛榮心。由此可知,在歷史研究過程中,即使是歷史當事人第一手的文獻資料,也是需要經過明察秋毫的慎重考證,才能夠加以采信的;稍有疏忽,便會產生以訛傳訛的負面效應。

     

    經濟觀察網相關產品

    日本人成18禁止久久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