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觀察報 記者 楊小林 曾在一年前讓自主品牌汽車歡呼雀躍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目錄》),在正式發布并“征求意見”滿一年后,仍沒有要下發的跡象。這讓一直期待該《目錄》落地,并希望借力公車采購政策轉向帶動企業銷量提升的徐鳴(化名)感到些許失落。
“這兩年一直都有支持自主品牌更多參與公車采購的呼聲,但政策每一次都是雷聲大雨點小”,作為國內某自主品牌汽車銷售公司大客戶部部長,徐鳴曾一度對去年發布的《目錄》寄予厚望,“如果這一目錄真的落地執行,用不了3到5年時間,合資品牌一統公車采購的局面將有望徹底顛覆。”
在去年2月份由工信部在其官網發布的《目錄》中,入圍的412款車型均為自主品牌。對于長期在公車采購領域難有實質性突破的自主品牌而言,這是史無前例的完勝。一時媒體輿論嘩然:國內公車采購要“變天”,此前由合資品牌一統公車采購天下的局面將逆轉。
然而,記者日前從知情人士處得知,考慮到合資品牌汽車企業的聯合抵制,尤其是當下歐盟對國內政府采購的指責以及可能采取更強烈的反制措施,這份被認為過于偏向自主品牌的《目錄》在年內已無下發的可能。記者隨后采訪到的多名自主品牌車企負責政府采購項目的相關人士亦向記者證實了上述說法。
在意識到《目錄》在短期內已經沒有下發的希望后,徐鳴對自主品牌沖破合資品牌固守多年的公務車堡壘,從一開始的信心滿滿驟變為滿腹疑惑。
在業內人士看來,這份《目錄》就像一道橫亙在公車采購這條大河上游的“總閘門”,其效果就是直接將合資品牌排除在“一般公務用車”采購的門檻之外。當然,前提是這道“總閘門”已經筑好并且順利啟用。
“目錄”恐將流產
在《目錄》“總閘門”效應的期待下,2012年本來可以成為自主品牌在公車采購市場向合資品牌發起挑戰的元年,但受制于《目錄》遲遲未能落地,加上自2011年上半年開始的“全國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仍未結束,致使近兩年內從中央到地方的公車采購計劃都處于“凍結狀態”。
“由于全國大范圍的公車專項治理行動已持續近兩年,在全面清理違規、超編的公車之前,是不可能對新增公車進行定崗和定編的,這意味著龐大的公車預算不能啟用。”熟知公車采購流程的徐鳴告訴記者,兩年來蓄積的公車訂單將是一塊巨大的市場蛋糕,但遺憾的是《目錄》可能中途“流產”。
“從目前情況來看,《目錄》要頒布實施的阻力確實太大。”接近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簡稱“國管局”)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目錄》落地的阻力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合資品牌車企業對《目錄》的抵制,認為其過于偏向自主品牌;二是國際輿論可能對國內以公車采購優先考慮自主品牌的做法提出質疑,以歐盟為首的西方國家甚至可能因此出臺相應的反制措施。
1月22日,由國管局牽頭舉辦的“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培訓會”在北京召開,并在會議議程中設有自主品牌推介環節。來自國務院辦公廳、發改委和科技部等100個中央部委單位主管領導及長安、一汽、上汽、江淮等自主品牌車企代表參加會議。
“會上主要針對公務用車相關政策要求及工作流程進行培訓,對公務車制度改革中的意見及建議、新能源公務用車示范運行情況等熱點話題進行深度研討。”與會的某自主品牌車企銷售老總告訴記者,在此次政策吹風會上,國管局相關負責人并未提及他們普遍關注的《目錄》。
去年2月24日,工信部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2012年度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征求意見稿)》。在這份征求意見稿中,入選的412款車型全部為自主品牌,東風汽車、比亞迪、華晨汽車、奇瑞汽車、上汽集團、長城汽車、吉利汽車、長安汽車和江淮汽車等主流自主品牌均在名單之列。
《目錄》中清一色的自主品牌車型,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但截至記者發稿時,這份《目錄》仍處在落地實施前的“征求意見稿”狀態。雖然在去年2月底發布該《目錄》時,工信部預定的“意見征集截止時間”為當年的3月9日。在苦苦等待一年后,已經鮮有自主品牌車企的銷售老總對《目錄》能真正落地持樂觀態度。
事實上,早在2011年11月,由工信部、國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三部委聯合發布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管理細則》(簡稱《細則》)就已經向外界釋放出公車采購“轉向”的積極政策信號。
《細則》明確,一般政府公務用車采購將由此前的2.0排量以下、25萬元以內改為推行“雙18”標準(即排量在1.8升以下售價不超過18萬元),同時還要求入選車型企業必須“具備持續的整車技術研發和產品改進能力,設有產品研發機構,近兩年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均不低于3%”。
除了對研發能力和研發費用的比例做出硬性指標要求,《細則》還就申報《目錄》的企業產品技術轉讓權和出口資質等關鍵問題提出硬性要求:“申報企業應擁有申報車型的產品工業產權、產品改進及認可權、產品技術轉讓權及國內外市場銷售權。”
有業內人士指出,僅研發費用和技術轉讓權這兩條,就足以將所有合資品牌車型排除在門檻外。
在《細則》發布的第一時間,全國乘用車市場聯席會秘書長饒達就指出,表面看來,《細則》只是對進入一般公務車采購名單的車型做出了排量和價格方面的重新設定,但實質意義在于,后面兩項涉及整車研發能力和出口的關鍵條款,將合資車型徹底擋在一般公務車采購大門之外。而在三個月后推出的《目錄》征求意見稿基本上印證了上述判斷。
為合資品牌“留一手”
“如果《目錄》落地后,理論上看,合資品牌要被排除在外,但這也僅限于一般公務用車?,F在《目錄》遲遲不能落地,這可能意味著相關的《細則》及配套的《目錄》都將在執行層面大打折扣。”對于2013年自主品牌汽車能否享受到政策“轉向”帶來的陽光雨露,徐鳴憂心忡忡。
事實上,在《目錄》下發之前,合資品牌仍然可以憑借此前與各地方政府采購部門簽訂的“協議供貨名單”,繼續參與“一般公務用車”的競標。即使《目錄》向合資品牌關閉了通往“一般公務用車”大門,在執法執勤用車和領導干部用車這兩塊公車采購的細分市場上,合資品牌也不會受到實質的影響。
在去年2月份工信部發布《目錄》并面向社會征集意見后不久,工信部官員就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澄清,上述《目錄》僅涉及一般公務用車采購,而級別更高的領導干部用車并不受相關目錄“限制”。不過根據最新的公車配備標準,部級和副部級公務車已經降為38萬元、2.5升以下和28萬元、2.0升以下。
“隨著紅旗H7和榮威950等自主品牌高端產品的相繼推出,中央和地方的省部級官員將通過帶頭坐自主品牌,助力后者在領導干部用車市場實現零的突破,如果能達到‘上行下效’的效果,這樣就不用通過政策做出硬性規定。”前述某自主品牌銷售老總表示,未來合資品牌最大的突圍點將是執法執勤用車。
《細則》第二條就明確,“本細則所稱公務用車,是指黨政機關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分為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一般公務用車是指用于辦理公務、機要通信、處置突發事件等公務活動的機動車輛。執法執勤用車是指用于辦案、監察、稽查、稅務征管等執法執勤公務的專用機動車輛。”
徐鳴告訴記者,“理論上,執法執勤用車同樣適用‘雙18’標準和《目錄》,但因執法執勤部門還有很多特種專業用車,它們的配備標準由各中央主管部門與財政部具體商定,所以也就等于沒有執行嚴格的配備標準,這相當于給排量更大、價格更高的合資品牌開了個口子。”
實際上,對于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標準,財政部早在2011年6月就下發了《黨政機關執法執勤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簡稱《辦法》)的通知,這是政府部門首次針對執法執勤車發布統一的配備標準?!掇k法》要求:“一般執法執勤用車原則上配備排氣量1.6升(含)以下、價格12萬元以內的轎車或其他小型客車;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備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的轎車或其他小型客車。因地理環境需要和工作性質特殊,確需配備越野車(含SUV車型)的,應當控制在排氣量2.5升(含)以下、價格25萬元以內;16座(含)以上中大型客車不得超過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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