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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言行事
    導語:我們可以再為這門純粹的哲學找一點政治學的解讀,來證明再玄奧的學問也是依附于日常生活的。奧斯汀在書中寫道:“據我所知,在美國的證據法中,如果某個人說的話符合我們的‘施行式’,那么他說的話就被當做證據承認。因為這時,已經不僅僅是他所說的關于一些東西的報告,而應被看做他已做的一些事情,是他的一種行為?!比绾??這便是語言哲學與法律設計的關系

     

    副標題: 1955年哈佛大學威廉·詹姆斯講座
    原作名: 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作者: 【英】 奧斯汀  J. L. Austin 
    譯者: 楊玉成 
    出版社: 商務印書館

    副標題: 1955年哈佛大學威廉·詹姆斯講座

    作者: 【英】 奧斯汀  J. L. Austin 

    譯者: 楊玉成 

    出版社: 商務印書館

    by嚴搏非

    書店銷售不好,慢慢的,新書就來的不太及時了。但盡管這樣,每周還是有足夠多的新書,其中也會有足夠多的令人放不下的好書,比如上周新到的這本《如何以言行事》。

    奧斯汀的這本名著十年前外研社出過它的英文版“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我后來常用這個英文版在書店銷售的案例來告訴我們的業務員:知識是如何可以轉化為銷售的,又,一個局部性的暢銷品種是可以如何形成的。當然,這些經驗在今天互聯網折扣愈演愈烈的情況下,已經作用不大了。

    奧斯汀是牛津日常語言哲學的領袖人物,一位很重要的分析哲學家。這樣的天才人物中常會有一部分人,他們就是與眾不同的,不拿學院規范當回事。奧斯汀似乎也是。他還不象中國的黃季剛宣稱“五十之前述而不著”,結果四十九歲就死了,他直接地就是“述而不著”,雖然照樣名滿天下(這在今天大約已不再可能)。而這本《如何以言行事》作為他生前唯一一部作品,還是他的學生根據他的講座整理而成。

    這本書其實1955年就出版了,但一直沒有中譯本,據說當年許國璋先生曾想將它譯成中文,結果譯了5頁,就譯不下去了。于是想讀奧斯汀,就只能讀英文本。當年外研社出了此書的英文本后,我們書店就要了很多,成堆地放在書店的最顯眼處,一年下來,竟賣了幾百本!記得風入松的王煒去世前一年來上海開現象學年會,邀了一群朋友來書店聊天,有鄧曉芒、陳嘉映、高瑞泉、孫周興……都是做哲學的,那次,一下就買了幾十本。

    我后來也一直想出這本書的中譯,曾經請過原來社科院哲學所的同事周昌忠譯,但時間長了,我也不夠認真,就沒了下文,當時這本書離公版期還差5年?,F在,商務終于譯出此書,此書也到了公版了,就像是安排好的。

    這是這本書在我這兒發生的一點軼事。

    這本書雖然是一本哲學著作,但它的內容其實就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每天都會遇到“如何以言行事”!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說話,常常是“行事”的一部分,比如你說“我道歉”,這時,“我道歉”三個字便是你當下的行事,這類話語,被奧斯汀稱作“施行話語”,它們雖然有陳述句的形式,卻不能被看做是那種可以用“真”或者“假”來描述的話語。它的本質是一種行為。

    我們可以再為這門純粹的哲學找一點政治學的解讀,來證明再玄奧的學問也是依附于日常生活的。奧斯汀在書中寫道:“據我所知,在美國的證據法中,如果某個人說的話符合我們的‘施行式’,那么他說的話就被當做證據承認。因為這時,已經不僅僅是他所說的關于一些東西的報告,而應被看做他已做的一些事情,是他的一種行為。”如何?這便是語言哲學與法律設計的關系。

    很顯然,再深奧的知識也是用來“行事”的,這才是知識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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