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綜合網訊 據南方日報報道 8月28日,廣東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消息,廣東將于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營改增”試點。廣東“營改增”試點方案與今年1月1日起率先試點的上海方案基本一致。試點行業范圍為“1+6”,稅率方面增加了11%和6%兩檔低稅率。預計全省將有約19萬戶納稅人納入此次試點。
延用“1+6”模式:“1”即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6”即現代服務業的六個行業: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稅率標準
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服務適用11%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適用6%稅率;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增值稅征收率為3%。
試點行業范圍“1+6”
繼今年1月1日起上海啟動“營改增”試點,7月31日,廣東(含深圳)與北京、天津、江蘇、安徽、浙江(含寧波)、福建(含廈門)、湖北省等省市一起,獲批在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實行營改增試點。
據廣東省財政廳廳長曾志權介紹,從8月1日起,廣東省就開始面向社會組織開展試點準備工作;從11月1日起完成新舊稅制轉換,開始實施試點。
在主要稅制安排的稅率方面,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服務適用11%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適用6%稅率;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增值稅征收率為3%。
廣東面臨壓力比上海大
據廣東省地稅局核實統計,截至2012年8月25日,廣東省(不含深圳)交通運輸業及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納稅人約13.8萬戶。僅這部分納稅人2011年向地稅部門申報繳納的營業稅就達110億元,今年前6個月則為57億元。而深圳納入試點的納稅人大約是5萬戶,因此全省納入此次試點的納稅人預計將約19萬戶。
目前已開展“營改增”試點的上海,涉及企業約為13.5萬戶。廣東試點涉及的納稅人數和稅收規模要遠比上海多,業內人士表示,這對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來說是更大的挑戰。
九成納稅人稅負會降低
稅務專家表示,根據上海經驗,預計企業會在以下三方面從“營改增”獲益。首先是服務業企業登記成為一般納稅人后,可以抵扣購買固定資產、貨物和服務的相關進項。其次是制造業企業,貨物批發和零售企業能抵扣接受服務的相關進項。再者,從事跨境服務的企業原來通常會產生5%的營業稅成本,現在“營改增”后可能不會發生任何實際的增值稅成本。
而從以上稅率可以發現,“營改增”后納稅人將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省國稅局貨物和勞務稅處副處長陸群英介紹,“營改增”后,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征收率為3%,相對目前營業稅的稅率就有所降低,企業稅負自然也就減小了。一般納稅人方面,雖然部分納稅人稅負可能會有所提高,但從上海試點情況來看,接近90%左右的納稅人稅負都會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