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實習記者 張曉龍 記者 申興 隨著深圳市福田區交警大隊第三場“深圳5.26車禍”通報會的結束,這場持續發酵多日并陷入羅生門的事件終于定性。
福田交警大隊新聞發言人徐煒在第三場通報會上表示,“經過我們大量的調查,按照我們掌握的證據,已經能夠證明侯某就是肇事者,同時我們也已經能夠證明相關人員,比如許某輝、許某周案發時不在現場”。
他表示,對于整個案件的偵破,可以質疑,但不能造謠,不能對任何人辱罵。
事件始末
5月26日凌晨,一男三女乘坐車牌號為粵BG077R的日產GT-R跑車在深圳市濱海大道上連撞兩輛與其同方向行駛的出租車,而其中一輛車牌為粵 BH1Q78的藍色比亞迪電動出租車燃燒起火,司機及2名乘客當場死亡,另一輛紅色出租車頭部嚴重受損,車上兩人受傷。事發7小時之后,侯某以日產GT- R跑車肇事司機身份向警方自首。不過,外界質疑其為“頂包者”,真正的肇事司機另有他人。對此,深圳福田區交警大隊于5月28日、29日、30日連續召開 三場通報會,向媒體公布相關證據,證明侯某確屬肇事司機,別無他人。
受害者家屬認為,根據華僑城醫院醫生回憶,當日與跑車內三位受傷女子一同前來的男子下巴受傷縫有八針,但自首者侯某下巴處無明顯傷痕,質疑由此而起。
此后,事件在網絡上持續發酵,輿論普遍認為,侯某以農民之身開著老板的跑車,載著美女去喝酒,肇事后還能去深圳游艇會開房,顯得不可思議。
而根據福田交警局新聞發言人徐煒的描述,侯某是廣西南平人,父母務農,兄弟姐妹五人,家庭條件一般,99年到深圳,從事過汽修行業,并與許某周認 識,交情頗深。跟許某周借過錢開店,虧損后投奔許某周,2010年10月進入天恒泰公司工作,事故發生前為相當于公司車隊長,月薪3000元左右,負責公 司車輛維修、買賣保險、日常管理,擁有肇事車輛鑰匙。
而其之所以能住游艇會,是因為之前老板許某周入住,許某周幫兩人各自開的房。侯某住的是自己開的房間。
因此,警方一致認為肇事司機確屬侯某,不存在“頂包”之說,不過,迫于輿論壓力,深圳福田交警大隊連續召開三場通報會,以平息輿論質疑。
第一場發布會的時候,警方基本確定“自首者非頂包”;第二場發布會時,警方出示的新視頻顯示侯某帶三女離開酒吧并且被質疑為真正肇事者的跑車車主許 某輝裸身自證清白,但是這些證據仍舊不能完全證明警方觀點成立;對此,在第三場通報會上,深圳福田交警大隊出示了大量相關原始視頻以及車上提取血液的 DNA檢測結果,從而力證“頂包說”不成立,侯某確為肇事司機。
原始視頻
根據警方提供的原始視頻,上身穿紫紅色花格子襯衣的侯某以及特征明顯的三位女子從25日22時12分30秒開始一直到26日凌晨2時50分左右在兩家不同酒吧連喝兩場酒后,于凌晨2時55分18秒開始離開酒吧,在凌晨3時01分08秒時駕車準備離開。
在5月26日凌晨3時01分之后,侯某先闖了民田路和福華路交叉口的紅燈,之后在無人路段開始起速,隨后又在福華四路路口高速行駛。
凌晨3時07分20秒左右,進入濱河大道新洲路段,往南山方向開去。此后,濱河車公廟立交、濱海廣深立交監控攝像頭也拍到了一部紅色跑車快速超越其他車輛的軌跡。
在此,負責視頻解說的交警特別強調道:“在這幾個路段,大家可以看到,只有他自己在開快車,與網上傳的(群體飆車)是兩個概念。”
到了凌晨3時08分13秒左右,跑車到達了肇事路段——濱海大道紅樹林段。該路段視頻顯示,紅色跑車一路狂飆,以不低于180公里/小時(該速度為 警方推斷)沖向前面同向行駛的兩輛出租車,3時08分20秒左右,視頻上方事發處有火光出現。濱海大道對面一監控視頻也展現了起火現場,但是并沒有更近距 離的攝像頭拍到具體細節。
對此,交警解釋稱,監控攝像頭在發現事故之前都是固定在一個位置,而起火現場正好是盲點位置,因此雖然起火現場有鏡頭,但是沒拍到想要的畫面,屬于正常情況。
按照交警的說法,肇事之后,侯某翻越綠化帶,并打電話給朋友吳某,4點左右吳某乘坐出租車找到侯某,兩個人坐另外一輛出租車前往大梅沙游艇會。
DNA吻合度99.9%以上
針對輿論質疑的許某輝、許某周二人為真正肇事司機情況,深圳福田交警大隊也出示了相關證據。
視頻顯示,從26日凌晨3時開始,許某輝所住門口的樓梯以及電梯均無人出入,直到凌晨4時23分,許某輝進入電梯,準備離開家。“從錄像顯示,沒有他相關的出入記錄。”交警稱。
之后,許某輝在凌晨4時52分時上了水官高速,直到早晨9時左右才從鹽壩高速返回深圳市區。
而許某輝為了自證清白,也配合交警拍了照片,照片顯示,許某輝身上并無傷痕。
對于法人代表許某周,交警也進行了一番調查,調查顯示,許某周25日趕往珠海,飯后與朋友打牌一直打到26日凌晨3點30分,9時許趕回深圳,并前往酒店勸說。
交警表示,他們已經前往珠海調取監控錄像,目前還沒有拿到。
而針對網上說許某輝、許某周在事發后出國的傳言,交警稱,無二人近期處境的記錄,最近一次出境記錄是今年1月份。
深圳市物證檢驗鑒定中心出具鑒定書顯示,送檢檢材為人字拖、方向盤氣囊駕駛室側門上血跡,方向盤中軸下部疑似血跡,地上掉的牙齒,副駕駛、左后座、右后座、紙巾上的血跡、花格上衣的血跡兩塊以及侯某本人和三位同車女子血樣。
而最終的鑒定結果為,車上的人字拖、方向盤氣囊駕駛室側門上血跡、紙巾上的血跡、襯衫上的血跡與侯某的STR分型一致,同一認定幾率大于99.99%。
至此,此前已然陷入羅生門的深圳5.26車禍案終于是撥開云霧見青天,不過仍有疑問待解。
待解疑問
疑問一:侯某以農民之身,如何賠償受害家屬?
徐煒:我們事故處理,假如說司機與車主應該承擔共同的賠償責任,車主有賠償的責任,我們交通事故進行交通事故認定以后,賠償將進入民事調解階段,如果調解不成功,就將進入最后的法律訴訟階段,從我們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依法賠償是有保障的。
疑問二:比亞迪電動車起火原因?
徐煒:起火原因市里面非常重視,正在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調查,我相信調查結論出來以后會向廣大市民公開的。
疑問三:三名死者倒地是被撞死的還是被燒死的?
徐煒:碰撞以后發生了起火,從我們目前調查情況來看,事故發生時,由于兩個車相對車速達一百公里以上,首先跑車的左前角撞到出租車的右后角,碰撞以 后,比亞迪電動車失控,尾部中間撞到路邊的樹上,損壞非常嚴重,然后起火。至于起火原因,是否發生爆炸等等市里面正在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調查,結論出來以 后,我相信很快就會公布。
疑問四:誰開的車?
徐煒:第一,大家看到錄像,從酒吧出來的錄像,上車的錄像;第二,我們有證人,同車的,包括接他的人等等;第三,還有大家看到的DNA的鑒定,從車上的提取的,以及從侯某身上提取的進行對比。
但是根據網上現在新的說法,假如侯某在車上,但是并沒有駕車,而是另外三名女子中的一位開的車,所有的視頻都看不清車內的詳細情況,這個又如何解釋,這似乎又是一個待解的迷。
對于以上諸多疑問,目前交警方面并沒有給出答復,當記者詢問通報會講解視頻的交警是否還有第四場通報會時,該交警表示:“沒有了,你覺得還有必要么,如果再發我們自己都要瘋了,還能發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