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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割肉83萬 中信證券楊治山內幕交易漳澤電力

    2012-05-24 07:21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彭友  證監會昨日通報稱,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監控發現的線索,2011年11月,證監會對時任中信證券研究部質量總監、電力行業首席分析師、漳澤電力獨立董事楊治山涉嫌利用內幕信息交易“漳澤電力”股票行為立案稽查。經查,楊治山相關交易行為涉嫌犯罪,2012年2月,證監會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查處。目前,楊治山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調查發現,2011年3月1日,漳澤電力公司高管致信山西省委、省政府,請求山西省政府幫助解決公司經營虧損問題。2011年3月30日,省政府同意漳澤電力與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就煤電聯營事宜進行會商,以有效解決漳澤電力火電煤炭成本過高的經營困難。2011年4月中旬,漳澤電力主要負責人與楊治山就漳澤電力重組方式、路徑等問題進行探討,內容涉及定向增發、上市公司股權劃轉、現金購買等重組方式方法以及如何與煤炭企業重組才能對上市公司更加有利等事項。2011年6月2日,山西省政府確定由同煤集團與漳澤電力通過資產重組實現雙方煤電聯營。2011年6月3日,該股漲停,漳澤電力經請示大股東及協商同煤集團后申請停牌。6月7日實施停牌。2011年10月28日,漳澤電力發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之重大資產重組暨關聯交易預案》等公告并復牌交易。上述事項涉及的有關信息明確,是具有重大性和實質性的商業信息,屬于《證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的內幕信息。

    楊治山作為漳澤電力獨立董事,參與了同煤集團與漳澤電力資產重組的論證過程,為法定的內幕信息知情人。2011年4月中旬,楊治山在履行工作職責中知悉同煤集團與漳澤電力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2011年4月15日,楊治山指使李某在上海某營業部開立證券賬戶,4月19、28日,楊治山借用李某賬戶共計買入“漳澤電力”股票268.25萬股,買入金額約1500萬元,在知悉證監會開始調查后,楊治山在漳澤電力股票復牌前夜即2011年10月28日子時0:01分以跌停板價格傾倉申報賣出所有股票,當天開盤后四分鐘內全部成交,虧損82.8萬元,意圖減輕法律制裁。

    楊治山的行為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為,同時涉嫌構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條“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規定的情形。根據《刑法》第一百八十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三十五條以及《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的有關規定,證監會將楊治山涉嫌內幕交易犯罪的情況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楊治山上述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在其作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履職期間,其身為證券行業資深從業人員及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完全知曉法律禁止內幕交易的規定,本應自覺履行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內幕信息的保密義務,卻違反信賴責任,違背漳澤電力對其的信托與信任,褻瀆職責,鋌而走險,濫用市場優勢地位,竊取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價值的未公開信息,借用他人賬戶進行內幕交易,意圖規避監管,為己謀利,情節嚴重,影響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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