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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明時節雨紛紛
    導語:

    郭娟

    北方農村清明掃墓祭祖的種種鋪排,曾經隆重而詳盡地被女作家蕭紅寫入她的傳世之作《呼蘭河傳》。那時她在香港,遙遠的距離,日本侵略者鐵蹄蹂躪已久的東北大地上的大豆高粱,后花園里蟈蟈、蝴蝶、牽?;ㄒ约澳峭恋厣闲量噍氜D地生活著的堅忍而愚鈍的人們,連同風俗種種,都攪擾在鄉愁中無以排遣,不能遺忘。

    人死了,魂靈就要到地獄里邊去,地獄里邊怕是沒有房子住,沒有衣裳穿,沒有馬騎?;钪娜司蜑樗隽诉@么一大套,用火燒了,據說是到陰間就樣樣都有了——當然都是紙扎的,彩紙,故而艷麗熱鬧之極,而且極為細致周全。有噴錢獸,聚寶盆,金山銀山,丫環侍女,廚子,豬倌,還有花盆,茶壺茶杯,雞鴨鵝犬,以致窗前的鸚鵡,總之應有盡有。窮人們看了這個竟覺得活著還沒有死了好——蕭紅這樣寫道,筆端飽蘸人道主義情感。

    而最有趣的是一個紙扎的管家,手拿算盤,旁邊桌上擺一個賬本,上邊還一筆筆記著收支細目,可見陰間欠賬也是不能馬虎的——蕭紅細細摹寫的時候,一定覺得這已超越了凄慘詭異的鄉間迷信,進入了技藝甚至藝術的幽默可喜的境界。當然,主張作家的寫作是對著人類愚昧的蕭紅,不會耽溺藝術世界而忘記人間悲苦。她筆調一轉,寫了那個被鄉間神巫折磨慘死的小團圓媳婦。這個形象,與魯迅筆下的被死后預期中的可怕地獄慘象嚇得惶惶不可終日的祥林嫂一樣,永遠驅逐了迷信的虛妄愚昧。

    一百年前,“五四”作為中國現代化的起點,一個鮮明的標記是倡導科學,反對迷信。五四精英們呼號不已,不僅訴諸筆端,亦身體力行。

    胡適對于母親的感念之情,讀過他的《四十自述》的人都印象深刻。然而,1918年母親去世,喪事的從簡辦理,卻讓他在故鄉長期背負了不孝子的罵名。沐浴過歐風美雨的胡適,最喜開風氣之先,他絲毫不在意鄉人的毀謗,談起事情經過,倒是一派云淡風輕,還頗具幽默感。當時胡適的母親在績溪病歿,胡適時在北京。家里電報問“應否先殮”,胡適復電說“先殮”。當胡適趕到家時,已殮了七日了,衣衾棺材都已辦好,不能有什么更動。胡適在《我對于喪禮的改革》一文中寫道:

    我們徽州的風俗,人家有喪事,家族親眷都要送錫箔、白紙、香燭;講究的人家還要送“盤緞”、紙衣帽、紙箱擔等件。錫箔和白紙是家家送的,太多了,燒也燒不完,往往等喪事完了,由喪家打折扣賣給店家。這種糜費,真是無道理。我到家之后,先發一個通告給各處有往來交誼的人家。通告上說:“本宅喪事擬于舊日陋俗略有改良。倘蒙賜吊,只領香一炷或挽聯之類。此外如錫箔、素紙、冥器、盤緞等物,概不敢領,請勿見賜。伏乞鑒諒?!边@個通告隨著訃貼送去,果然發生效力,竟沒有一家送那些東西來的。

    和尚、道士,自然是不用的了。他們怨我,自不必說。還有幾個投機的人,預算我家親眷很多,定做冥器盤緞的一定不少,故他們在我們村上新開一個紙扎鋪,專做我家的生意。不料我把這東西都廢除了,這個新紙扎鋪只好關門。

    冰心在一篇題名《“孝”字怎么寫》的文章中也有類似回憶:

    我母親逝世的時侯,我們家得到的許多奠儀中,有不少捆的金銀紙箔。我們家供祖從來都不燒紙,因此那些紙箔都捆著放在一邊。有一天一位長輩來了,看見母親靈前只燒著一爐檀香,靈桌前連一個火盆也沒有,金銀紙箔也沒有被疊起焚化,他心里大不以為然,出去就對人說:“人家都說謝家孩子孝順,我看他們連孝字都不知道怎么寫!”聽到這句話的另一位長輩又把這話傳給我們,我們只有相對苦笑。

    移風易俗并不是容易事,看看今天的情形,足使五四先賢嘆氣。歷史前進的腳步太遲緩。今天富裕的中國人似乎更有錢來鋪張敬鬼神之事,花樣更多了,即如清明節,燒冥幣,有印制逼真的人民幣、美元、歐元,高檔電器也是一應俱全,還有紙扎的三陪小姐、二奶、小三,等等,頗為與時俱進。最后當然統統燒掉。于是清明不清明,到處烏煙瘴氣,空氣質量愈發不良,而且在清明前后那幾日,總有因祭奠焚燒引起的大大小小的火災。

    民間愚昧令人苦笑、嘆氣,而官方的愚昧呢?魯迅雜文有好幾篇針對國民政府黨政要人迎神拜佛,其中題為《清明時節》的一篇就諷刺了當時偽滿洲國皇帝溥儀要求入關祭掃清代皇帝陵墓,戴季陶等國民黨軍政要人祭掃周文王、漢武帝等陵墓,引起激論沸天或歡聲動地的反應,真好像上墳可以亡國,也可以救國似的。魯迅的筆,直刺官方的愚民、自愚。

    魯迅對于民間迷信的鬼世界是當做人間的反映的,所以他欣然為劉半農點校的《何典》作序,認為該書雖寫的是鬼蜮,反映的卻是世情;他了解鬼神迷信觀念對于中國人精神的戕害,所以他寫祥林嫂,寫阿Q臨刑前喊“再過二十年又是一條好漢”;他描畫“活無?!?、“死有份”,他對于五猖會、迎神賽會的興味盎然的回憶,是與蕭紅一樣,出于藝術的原因;他調侃燒紙錢的虛妄,說:“假使我現在已經是鬼,在陽間又有好子孫,那么,又何必零星賣稿,或向北新書局去算賬呢,只要很閑適的躺在楠木或陰沉木的棺材里,逢年逢節,就自有一桌盛饌和一堆國幣擺在眼前了,豈不快哉!”所以,他對自己的喪事的遺囑是:

    一,不得因為喪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錢?!吓笥训?,不在此例。

    二,趕快收殮,埋掉,拉倒。

    三,不要做任何關于紀念的事情。

    四,忘記我,管自己生活?!炔?,那就真是糊涂蟲。

    ……

    希望“速朽”的人,卻被隆重地紀念著,至今已70 多年了。其間抗戰、解放、反右、文革、新時期、改革開放,如果有人將魯迅紀念日發表的社論、大人物的講話或普通人的紀念文章,搜集起來看下去,也許會看到魯迅形象在時代之光映射下有怎樣的變幻。也許竟會看到面目截然不同的魯迅呢。而當年的葬儀,誰主持,誰出錢,誰講演,誰為魯迅抬棺,誰的挽聯、悼詩寫得好,等等,已經成為熱鬧的歷史話題了。人民文學出版社還出版了一本相關圖書。

    也許魯迅更喜歡蕭紅那樣的祭掃,蕭紅在《拜墓》詩中寫過:

    跟著別人的腳跡,

    我走進了墓地,

    又跟著別人的腳跡,

    來到了你墓邊。

    那是個半陰的天氣,

    你死后我第一次來拜訪你。

    我就在你墓邊豎了一株小小的花草,

    但,并不是用以招吊你的亡靈,

    只是說一聲:久違。

    其實,對于逝者的追念,也未必需要實物的寄托,所謂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就像舒婷的詩句所表達的那樣,最深最痛的思念,“不是激流,不是瀑布,是花木掩映中唱不出歌聲的古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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