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黃利明 實習記者 郭佳 正值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新華聯集團董事局主席傅軍近日發布提案《關于減輕企業稅負的建議》,建議降低增值稅稅率,建議基本稅率降至10%左右,微利企業和虧損企業應當少量征收或取消增值稅;繼續擴大中小企業減免稅范圍、防止重復征稅。
傅軍提供了四組數據以表明我國企業所承擔的稅負之重:一是1995年—2011年,我國GDP總量從60793億元增長到471564億元,增長6.8倍;稅收總額從6038億元增長到89720億元,增長13.9倍。稅收總額增幅超過GDP增幅2倍。二是1995年—2010年我國宏觀稅負持續上升,依次為:9.83%、9.90%、10.42%、10.77%、11.50%、12.77%、13.83%、14.12%、15.07%、16.09%、16.79%、17.85%、24%、 24.7%、25.3%。三是根據福布斯統計,我國稅收痛苦指數已達159,高居全球第二。四是2010年美國稅收占GDP的比重為24%,而我國1995年到2011年政府預算內財政收入累計增長10倍多,約占GDP的35%。
對于造成我國企業稅負嚴重的原因,傅軍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稅種繁多。二是稅率太高,增值稅是中國的第一大稅種,占國家稅收總額的27%。我國的增值稅屬于流轉稅,其基本征收比率為17%,不論企業是否盈利都要繳納。而日本和馬來西亞增值稅率僅為5%,新加坡為7%,澳大利亞和韓國為10%,美國企業只有盈利了才繳納所得稅,增值稅目前還沒有開征。除增值稅外,有利潤的企業要另繳25%的所得稅,房地產企業還要繳納30%~60%的土地增值稅,企業還必須代扣員工3%~45%的個人所得稅等。三是重復征收。企業的稅后留成收益,已經繳納了25%的所得稅,如按凈資產轉讓股權,還要交25%的所得稅;如用于轉增股本,自然人股東還要補交20%的個人所得稅,累積稅率分別高達50%和45%。 四是亂收費嚴重。據了解,北京征收的各種費用有40多種,有的地方多達近百種。以房地產開發為例,政府各種收費幾乎占到房價的15%~20%。天價土地,稅費畸高,正是房價無法下降的根本原因。
傅軍指出,2011年我國GDP初步測算增長9.2%,而稅收增長高達22.6%,遠遠高于GDP增速。稅負過重,增加了企業和居民負擔,難以刺激民間投資和消費,對基礎依然薄弱的中國實體經濟的發展十分不利,也有悖于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穩中求進”和保持經濟平衡較快增長的總體方針。在國家財力已經比較強大的情況下,應該堅持“結構性減稅”的主旋律,給企業和民眾減負,建立一個和諧的稅收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