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彭友 長航鳳凰(000520.SZ)昨日晚間披露,經論證,目前公司實施重大無先例資產重組事項相關條件尚不成熟,尚存在障礙。經中國外運長航集團、中國長航集團研究,并通知公司,決定終止策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
2011年11月1日,長航鳳凰以將發生重大事項為由申請股票停牌。在11月1日到11月24日期間,公司與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以下簡稱“中國外運長航集團”)、中國長江航運(集團)總公司(為公司控股股東,以下簡稱“中國長航集團”)主要研究了公司面臨的一些困難、問題及解決辦法。
2011年11月24日至今,長航鳳凰與中國外運長航集團和中國長航集團開始籌劃重大無先例重組事項,并申請公司股票繼續停牌。
據了解,原擬定的重組方案是,采取吸收合并等重組方式,對包括長航鳳凰、中外運航運有限公司(紅籌股)、中國租船有限公司等在內的數家干散貨企業進行重組整合為一個上市公司,以實現集團散貨版塊業務整體上市目的。
在11月1日到11月24日股票停牌期間,長航鳳凰會同中國外運長航集團、中國長航集團及有關中介機構,深入了解了公司的有關情況,重點研究了經營、資金、投資與風險等事項及其解決辦法,初步確定了需用重大資產重組的辦法來解決上述問題的思路。
在11月24日至今,長航鳳凰會同中國外運長航集團、中國長航集團組織了相關中介機構,對可能涉及的資產重組事項開展了細致的研究、咨詢與盡職調查,積極地推動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各項工作;有關各方對重組方案進行了充分溝通和反復、審慎論證,探討政策可行性;與有關利益各方舉行了多次會議協商,認真進行經濟測算、利弊分析與可行性研究;向多個相關主管部門進行了積極溝通與匯報,尋求支持與幫助;同時公司按規定每周發布一次重組進展情況提示公告,認真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
長航鳳凰披露終止籌劃的原因是,由于重組方案中涉及的境內外企業較多,相關利益比較復雜,盡管公司與中國外運長航集團、中國長航集團及相關企業各方,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間進行了積極的溝通與協調,但沒有達成共識。同時,該重組方案面對的境內外法律及政策環境也比較復雜,經溝通、咨詢與論證,在國際板尚未開通背景下,在紅籌股吸并、定價及 “內水不開放”行業管制等方面存在法律及政策障礙,因此,無法完成重組預案所需的必備要件。
經論證,目前長航鳳凰實施重大無先例資產重組事項相關條件尚不成熟,尚存在障礙。經中國外運長航集團、中國長航集團研究,并通知公司,決定終止策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
長航鳳凰及實際控制人中國外運長航集團、大股東中國長航集團承諾:自公司股票復牌之日起至少三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將于2011年12月29日開市起復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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