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綜合報道 中新社東京11月9日電 據中國駐長崎總領館消息,9日下午2時許,日方已釋放中國船長張天雄,張天雄和其他10名船員在日本巡邏船的伴隨下從長崎港開船啟程回國。
據悉,11月8日,張天雄被移交到長崎地方檢察廳后,9日該檢察廳對其進行簡易起訴。按照慣例,日本一般對此事件采取6個月以下的監禁或30萬日元的罰款。而根據長崎海上保安部的調查,沒有發現張天雄等在日本領海里捕魚的跡象,因此沒有以非法作業的嫌疑立案。長崎簡易法院命令張天雄繳納30萬日元(約合2.45萬元人民幣)的罰金。張天雄繳納罰金后立即被釋放。
據日方說法,11月6日上午,日方巡邏船在長崎縣五島列島的日本領海上發現2艘漁船,其中確定一艘為中國漁船。日方以中國漁船船長張天雄拒絕長崎海保巡邏船登船檢查為由將其逮捕,并扣押該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