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楊興云 為了平抑物價,廣州市政府日前出臺《廣州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規定》,將從7月開始對卷煙、釀酒、房地產開發、汽車生產、發電企業按營業稅及消費稅的一定比例征收價格調節基金。
相關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廣州物價總水平上漲明顯,1至6月份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同比上漲5.4%,其中6月CPI同比漲幅達6%,創下2008年8月以來漲幅新高。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主任林江表示,目前中國國內平抑物價的壓力較大,廣州出臺的政策正是適時之舉。然而,“價格波動到什么程度才可以補貼?該給哪些生產經營者補貼?”林江指出,這些具體內容并未在政策中明細,這可能導致政策在實際操作中面臨“錢收上來不知如何正確使用”的難題。
對于政府向高利潤企業征收調節基金,有市民擔憂企業會把這部分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中原地產項目部經理黃韜表示,以房地產企業為例,對其營業稅的1%計徵調節基金影響微乎其微。黃韜指出,政府這一行為對開發商而言,更多是透露出對其嚴厲打擊的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