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鐵4號線事故
要求每天運送數百萬乘客的地鐵“零事故”是苛刻的,但如何向“零事故”靠攏,卻是地鐵運營部門應當竭力去做的事情。
——《新京報》
鐵等公用事業的市場化,已是不可逆轉的潮流。要促使逐利的企業做好公共管理、保障公共安全,政府責無旁貸。
——《京華時報》
市民的焦慮應該推動城市管理者去思考,不能再僅僅滿足于“就事論事”式的思路,而應該認真改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落后、城市應急能力不強的頑疾。
——《齊魯晚報》
北京地鐵事故前,有多少隱患未被重視,尚不得知,但是痛定思痛,提供更充分更完善的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服務管理水平,顯然是一個嚴峻而不容忽視的問題。
——《華西都市報》
中海油漏油事故
越來越多的可怕事故,背后是體制環境與自然環境劣質化,對利益永無止境的追求沒有受到公眾利益、社會利益的嚴厲約束。當我們面對5倍以上的海洋養殖地擴張只能換來1倍多的收益時,應該聽到公眾的哭泣,應該感受到社會的憤怒,應該對日后社會運作高成本保持戒惕之心。
——《東方早報》
歷史再次告誡我們:企業大小與社會責任從無天然親屬關系,在逐利本性面前,只有規矩與秩序才是捍衛底線的可靠選擇。
——《揚子晚報》
如果你認為出現了重大事件,一定會有正式而可信的消息,因而千萬不要信謠傳謠,千萬要相信正常機制能夠實現你的知情權利,那么你就顯得愚蠢。中海油漏油事故,就是這樣一個例子,與曾經有過的無數例子沒有區別,能蒙一天算一天,這就是常見的重大危害性信息發布的模式。
——《齊魯晚報》
一起如此嚴重的海上漏油事故竟然被瞞報長達一個月之久,請問:康菲公司和中海油把中國法律和公共福祉當做了什么?
——《新京報》
李娜武漢獲重獎
政府對這些運動員的獎勵,也當以精神獎勵為主。用公款獎勵商業大賽的冠軍,不只是道理上講不通,更關鍵的是,必須問納稅人同不同意。
——《新京報》
由李娜受重獎引發的爭議,錯不在冠軍李娜,而在于有意以金錢和虛名將她打造成當地政績名片的權力。李娜之所以疑似賣乖,著實是因為當地權力有意制造曖昧氛圍,為政績討巧。
——《重慶時報》
李昌奎案
在一反一復中,司法的嚴肅性無疑會遭遇尷尬,一字不同卻可能性質截然相反的判決,也消解了法律威嚴,讓司法公正在案情波折里起伏跌宕。這是我們不愿見的一幕,因為民眾的法律信仰,沒準會在這個過程中被無謂的消費被無形的消解。
——《華西都市報》
本質上講,在一個法治國家,法律本身就代表了民意,尊重法律就是尊重民意,不尊重法律就是不尊重民意。理論上,在法律之外再加一個社會民意作為判案依據恰恰是違背社會民意的。
——《成都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