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奎奸殺案
罪犯的死與活,當然應由法院獨立做出判決。但法院判決如何讓公眾信服,而不是損害司法權威,這是法官們必須直面的問題。死刑判決每每轉化為網絡大討論,是司法公信的危機。
——《新京報》
如果僅僅是由于輿論關注不同,讓罪性更嚴重的李昌奎免死,則不啻于是中國司法的深刻悲哀。司法只有在輿論關注時和輿論并不關注時,都能同樣適用一個準繩,才能做到司法公正,贏得司法公信。
——《揚子晚報》
在如今的大環境下,即便要廢除死刑,也應該從立法層面進行,絕不能搞個案突破。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是否公正,是否量刑得當,有必要重新考量。
——《燕趙都市報》
高校搶生源
生源崇拜”只是“分數崇拜”的延續。高分不等于優質,招收的高分考生多也不等于學校一流。這樣的常識,我們已經討論了很多年,卻還是難成共識。這當中,有選材標準單一的原因,有評價體制不夠合理的原因,也有高校自身教育思想、教育觀念的原因。
——《人民日報》
高校之間的競爭是客觀存在的,而最有決定意義的競爭絕不是生源上的搶奪,而應該是教學上的比拼。一個高校搶到多少尖子生并不值得炫耀,如果他們不能把自己所爭搶的學生培養成人才,反而有“毀人不倦”的嫌疑。
——《齊魯晚報》
高校招生中掐尖的問題,充分顯示出高校的虛弱、勢利,折射出大學精神的缺失,也在告訴我們,高校的招生體制,有必要進一步完善。
爭奪優質生源,原本正常,關鍵是以什么樣的方式
——《揚子晚報》
個稅修正案
“限購令”的具體措施也應盡可能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以是否繳納個稅作為有無購車資格的必須標準,缺乏應有的邏輯支持。因為,無論是否需要繳納個稅,所有消費者已在不同稅種中或清楚或不清楚地納了稅,都為城市發展作了貢獻。同是納稅人,為何要以個稅作為進入市場的門檻?
——《新京報》
中海油漏油事故
如果公眾在今后依然無法及時了解漏油事故的動態,而是僅僅被動接受政府與企業協商后的結果,那么可以確信的是,在未來,公眾不但要繼續承擔因為對于事故無知所帶來的巨大風險,還要在事發之后的權益的維護層面,遭遇責任方設置的種種障礙。
——《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