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楊興云 經過4個月廣泛征求意見、反復修改之后,被稱為前海“基本法”的《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日前在深圳市人大獲得通過,并將于7月上旬公布實施?!稐l列》除明確提出前海合作區應當堅持與香港的緊密合作,借鑒香港等地區和國際上在市場運行規劃等方面的理念和經驗以及國際通行規則和國際慣例開發、建設和管理外,亮點還有,《條列》專門提出,前海合作區將“在國家稅制改革框架下先行先試其他財稅政策。”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劉玉浦表示,該《條例》的通過意義重大,尤其在進一步推進深港合作方面影響深遠,對消除企業對前海地區法制環境、體制機制的顧慮起到積極作用。
《條列》規定,前海管理局是實行企業化管理但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履行相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法定機構,具體負責前海合作區的開發建設、運營管理、招商引資、制度創新、綜合協調等工作。
前海管理局局長由市政府任命,任期5年。前海管理局的高級管理人員可以從香港或者國外專業人士中選聘。
根據《條例》,將設前海合作區“監督機構”,由具有監督、監察等職能的單位組成,依法統一對前海管理局開發、建設、運營和管理活動進行監督。
根據《條例》,《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所規定的現代服務業創新業務均可以在前海合作區進行,沒有規定的,但有利于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創新業務,也可以在前海合作區試行。開展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創新業務應當先行試點,逐步推進,并接受國家監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管。
此外,《條例》還明確了在前海實行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注冊在深圳的保險企業向注冊在前海合作區的企業提供國際航運保險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注冊在前海合作區的企業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注冊在前海合作區的符合規定條件的現代物流企業享受試點物流企業按差額征收營業稅的政策;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發生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在國家稅制改革框架下先行先試的其他財稅政策。
在個人所得稅方面,《條例》規定,對于在前海合作區工作的高層次專業人才,市政府可以在財稅制度框架下實行個人所得稅優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