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實習記者 宋平 記者 宋馥李 6月15日起,《二連浩特市旅游局關于外埠旅行社組團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正式實施。外埠旅行社組團來二連浩特旅游達到一定人次,就有可能獲得二連浩特市旅游局給予的現金獎勵或機票優惠。在6月15日召開的2011年二連浩特旅游北京推介會上,該市旅游局局長張英杰公布了獎勵辦法。
《暫行辦法》規定,從外埠組來一列旅游專列,人數在400人以上的,獎勵組團單位3萬元;從國內組來一架包機,獎勵組團單位每人次100元;從國外組來一架包機獎勵組團單位每人次150元;旅游自駕車從外埠每次組來50——100人的自駕旅游車隊,獎勵組團單位每人次100元;組來100人以上的自駕車旅游車隊,獎勵組團單位2萬元。此外,乘坐二連航線航班的團隊也會根據人次的不同獲得不同折扣程度的機票。2010年4月2日,二連浩特市至北京定期航線通航,二連浩特與北京的時間距離縮短為1小時。
除達到一定人次外,組團旅行社要想獲得獎勵還必須符合相關獎勵要求。旅游專列、包機和自駕車隊來二連浩特市必須地接,行程至少為兩日游。
最后經過二連浩特市旅游局進行核對確認,符合獎勵條件的,在5個工作日內兌現。
二連浩特市位于內蒙古自治區正北部,坐落在錫林郭勒草原,是中蒙邊境最大的陸路口岸。
據了解,為促進本地旅游業的發展,國內其他地方也頒布過類似的獎勵措施,2009年福建省頒布了《福建省入閩旅游和對臺旅游暫行辦法實施細則》,2010年青海省頒布了《青海省旅游局關于對旅行社組織游客來青旅游獎勵的暫行辦法》。除此之外,天津、河南、貴州銅仁等地區也對來本地旅游的組團單位制定了獎勵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