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志武 出版時間:2009.12.7 41版
美國金融危機引發全球經濟危機以來,不管在美國,還是在中國,或其他國家,都打開了政府干預經濟的閥門。政府以解救危機的名義介入經濟活動,大舉干預市場。一場“國進民退”的運動正如火如荼。我想提醒的是,國家持有太多資產、控制太多經濟資源、對行業準入進行審批、對企業經營進行干預和管制,除了帶來一些遠期經濟上的消極后果外,還會對法治帶來深遠的影響。國有企業的一枝獨大威脅法治精神,破壞規則的公平性,因為在法律、規則和政策面前,國企和民企很難保持平等。
我們可以把政府的權力和民間的權利看成是整個法治博弈的兩方。民主政治就是為了規范政府權力,使其不至于輕易侵犯民間權利。如果政府太有錢,民間的企業或個人在跟政府博弈的時候會處于非常劣勢的地位。比如,計劃經濟的時候,無論農村還是城市,所有的工作都是由國家、集體提供,大家都是國家的人。當只有國家可以提供飯碗的時候,公民怎么可能去跟政府談權利?當你沒錢、沒飯吃的時候,你不可能有底氣去伸張你的權利,因為一旦國家權力的具體代表——“領導”不高興,你的工作、住房、養老、醫療以及子女教育,全都沒有了。計劃經濟時代,公民權利就是這樣消失的。相比之下,如果政府沒有國有資產,沒有過剩的收入,政府就得從老百姓手里要錢,在那種狀態下,老百姓才更有伸張自己權利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