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評論員 啟越 半年內將2億元善款發放到近10萬農戶手中,差錯率不超過1%,管理費不超過善款的3%,曹德旺以一種商業的方式完成了看似不可能的慈善行為,也由此被稱為“史上最苛刻的捐款”。他累嗎?那是肯定的,不僅僅要出錢,還要費心找第三方機構計算管理費和評估項目合格率。他有必要這么做?有必要,至少現在有必要。因為稍不留神,善款真的就到不了那些農民手上。
對于國內迄今為止最大的單筆個人公益捐款的關注,更多的集中于曹德旺與基金會的約定,以及約定的合理性,比如管理費到底應該是3%還是應該是“行規”10%?而這些僅僅是技術性細節。因為管理費都是因機構、項目的不同而異的。在政策法規、操作模式、社會監督十分完善的發達國家,其慈善機構的管理費也是從1%到30%不等,但是并沒有人為此提出更多的異議,所以項目管理費的多少并非問題之核心,關鍵的是如何保證透明、高效,保證讓捐款者捐得放心。
這也就能解釋,為什么曹德旺要求基金會每10天就要向他遞交一份有關項目進展的詳細報告,約定基金會如果差錯率超過1%就要賠償。因為他要確保捐出去的每一分錢都發到應該收到錢的人手中,而不是被“雁過拔毛,層層攔截”。他以自己的方式直言不諱地告訴慈善機構:我不放心。
曹德旺的不放心也是當下中國慈善界的最大心病。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去年年底在京發布了 《2010年度中國慈善透明報告》。該《報告》顯示,九成公眾不滿慈善透明度。全國僅有25%的慈善組織信息透明度較高,總體情況不容樂觀。在信息透明度中,關于組織的基本信息公開透明度最高,而財務信息透明度方面,慈善組織則表現得“吝嗇”許多,透明指數只有1.52,明顯偏低。
在之前的一些慈善活動中,公眾的焦點都集中于富人身上。人們樂于將中國富人與比爾.蓋茨、巴菲特比較,并因為后者的樂善好施從而得出前者的為富不仁。統計也顯示,國內工商注冊登記的企業超過1000萬家,而有過捐贈記錄的不超過10萬家,就是說,中國只有1%的企業曾經參與慈善捐贈。中華慈善總會的捐贈物資中,近80%來自海外,只有20%來自內地。中國富人為什么患有“慈善冷漠病”?一方面自然與富人本身的慈善意識不足有關;但是也應該追問一下:我們真的創造了富人捐贈的良好制度環境嗎?
民政部從2006年就開始著手草擬《慈善事業法》,2008年已經把《慈善法》的議案報到了國務院,但3年過去了,現在這個法還沒有出臺?,F在在運行的是公益事業捐贈法和《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這些法規要不可操作性差,要不就設置了很多障礙,比如對公募基金和非公募基金的區分和募款資格的嚴格審批要求就曾讓壹基金面臨身份之困。還有去年的玉樹地震中的匯繳爭議——政府曾多次下文,要求全國13家慈善基金會將善款統一匯繳至青海省指定賬戶,由政府執行重建項目。其他有公募資質的慈善組織也需將善款轉匯至13家基金會。此舉讓人懷疑慈善組織成了政府的過渡賬戶。還有稅收上如何更多鼓勵捐款,也是一直處于討論中,并沒有明確的解決方案。
官方對慈善事業的定調是 “政府推動、民間運作、社會參與、各方協作”,前提是政府必須明白,慈善事業的主體是民間,政府所起的作用是通過有利于行善的立法推動慈善,只有理順了這樣的關系,才有可能社會參與,各方協作,慈善事業中的透明與高效才會自然而然地體現出來。
一個花絮是,18年前出版的《中國大百科全書》中,“慈善”被定義為“帶有濃重的宗教和迷信色彩,其目的是為了做好事求善報……它只是對少數人的一種暫時的、消極的救濟……它的社會后果存在爭議”。如今慈善該被重新定義了,這不僅僅表現在詞條的變化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