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地方政府性債務全面摸底
“各級審計機關在人員、技術等方面全力保障,既要摸清已有地方政府債務底數,又要堅決防止有的地方借‘十二五’開局盲目鋪攤子、上項目,形成新的浪費和風險。”——2011年 1月18日,在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對地方債審計提出要求。
核心關注:
為促進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審計署不斷深化對重大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跟蹤審計和調查。重點對汶川、玉樹、舟曲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以及刺激政策中的京滬高速鐵路、機場等4.9萬多個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審計,還對世博會、亞運會等重大事項進行了審計。審計報告不再風暴,但審計在經濟活動中的行動速度和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國民經濟中各領域、項目和主要負責人接受審計不再新鮮。
2011年政策掃描:
◆重點審計財政支出結構和信貸資金投向。
◆關注預算管理和預算執行情況,推動政府所有收支納入預算管理。
◆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全面摸底審計,摸清規模和結構,反映問題和成因。
◆揭露和查處違反土地、環境保護政策的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加強對水、礦產、土地等資源以及重點流域、區域、行業環境保護情況的專項審計和調查。
◆監督檢查保障性住房資金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況。
◆全面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逐步建立和推行領導干部任期內輪審制度。
◆加大審計結果公開力度,推動公共資金的來源、分配、管理、使用、審計等情況都置于人民群眾和社會監督之下。
“十二五”規劃走向:
審計工作要實現四大目標,即推進法治、維護民生、推動改革、促進發展,全面提升審計層次和高度。審計署也強調將在“十二五”時期,強化對政府外債、境外企業和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監督,服務 “走出去”戰略。
政策點評:
審計報告雖不再“風暴”,但審計工作在經濟領域的深度和廣度已今非昔比,審計對宏觀經濟的關注近兩年較為明顯,財政支出、信貸規模都是審計檢查重點。
此外,審計把通過審計檢查發現問題糾正問題,防范在土地征用、拆遷安置和企業改制等方面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作為其重要工作目標。
審計正在力求發揮其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 “免疫系統”功能。
——席斯 本報高級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