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防范風險、規范秩序
“著力防范化解保險風險,著力規范保險市場秩序,著力保護被保險人利益,促進保險業平穩較快發展?!薄?011年1月11日,吳定富在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這樣概述保險監管首要任務。
核心關注:
在快速發展中,保險業積累的深層次問題和矛盾正在逐步顯現,一些短期問題和長期問題相互交織。宏觀看,“長壽風險、利率風險和巨災風險”三種風險,中觀上的保險資產管理風險,以及微觀上的償付能力不達標風險和市場秩序風險等,依然在2011年考驗保監會的政策水平。
2011年政策掃描:
◆建立以公司治理和內控為基礎、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以現場檢查為重要手段、以資金運用監管為關鍵環節、以保險保障基金為屏障的 “五道防線”
◆把打擊虛假經營行為作為規范市場秩序的重點
◆將建立傭金和手續費集中支付制度
◆制定實施《保險公司財會基礎工作指引》
◆將修訂 《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辦法》
◆完善分類監管指標體系。
◆加強對股權和不動產投資的重點監管
“十二五”規劃走向:
繼續推進保險業的戰略性調整和轉型;繼續調整業務結構,積極發展滿足消費者需求、體現核心優勢的保障型業務。促進保險業的集約化管理,實現從價格、規模競爭轉向產品、服務和管理質量的理性競爭,增強盈利能力。推進保險業改革創新;鼓勵支持有條件的保險公司改制上市;推動保險改革試驗區創新發展。
政策點評:
如何規范市場秩序是化解保險風險之后,2011年保險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保險業發展至今,出現了一些誠信問題,諸如對客戶利益、理賠服務等均出現了系列問題,都需要監管方面做更多的工作。如果市場秩序都不規范的話,行業就沒有前途。
償付能力方面的監管也是如此,就像防范償付能力不達標風險始終都是監管層的工作重點,嚴格執行是必要的,需要監管部門去完善相關政策。
保險業去年出現的一些大案;就是由于過去監管不到位,諸如以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出現的問題,其實長期存在著;如果不完善監管的話,還會出現類似問題,因此需要標本兼治。
不過,在監管過程中,更多是制度上的完善,而不是加強;這需要監管機構去權衡利弊。
——郭金龍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