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alchemistvc
經濟觀察網:
2010年10月29日晚,中央電視臺二套財經頻道報導,商務部直屬機構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頒布《電子商務信用認證規則》,需要誠信認證資質的企業網站每年需繳納6000元認證費,網店需繳納450元認證費。
我不得不再次向我們的某些政府部門表達如滔滔江水一般的敬仰之情,他們總是能夠及時而準確的找到“市場”空間,廣開財源。我也不得不向頒發資質并收費的這個中心提出我的疑問,這樣做,好嘛?
一問:管得過來嗎?
商品經濟快速發展的現代社會,特別是新興的電子商務市場,市場主體成萬上億??墒俏覀兊哪承┱块T還沉浸于一聲令下,千軍萬馬齊止步的昔日榮光之中,出于計劃經濟的慣性思維,總喜歡大包大攬。作為政府部門,可以制定和執行規則,僅此而已。30年改革以來,無數的實例證明凡屬政府對市場插手過多的事情就必定事倍功半。全世界的事實都證明,政府的效率是所有社會組織中偏低的,所以我們才會提倡小政府,大社會。因此,作為政府來說,要用有限的資源解決更多的問題,比較有效的方法就是只管規則的制定和執行,少管具體事。這么龐大的電子商務市場,按照這種管理方式,要耗費多大的資源?這種資源的耗費值得嗎?
二問:你負得起責嗎?為什么要負這樣的責任?
權利總是和義務相對應的,有什么樣的權利就會有什么樣的義務。作為頒發認證資質的部門,你怎樣去承擔出現負面事件以后的義務?
現在的民眾對政府的怨氣為什么這么重?為什么一有負面事件出現,只要有政府牽扯其中,輿論都會一邊倒的指責政府的不是?因為政府總是把什么事情都攬在自己手中,不管是不是做得到,做得好。這么做當然有了權力,有了利益。不過,權利是要付出代價的。并且政府的行為總是那么不透明、不稱職,所以無一例外的把自己放在了很尷尬的地步,屢遭罵名。民眾和輿論已經形成了這樣的慣性思維,有時候明明不關政府什么事,但還是逃脫不了被牽連的命運,甚至還要承擔主要責任。權力和利益由某一小部分人享受了,義務和罵名留給了政府。
同理,現在這個什么中心將認證資質頒發給某個電子商務網站,如果這個網站出現違規、違紀的事件,輿論的第一反應就是這個網站是怎么獲得資質的?是不是有什么貓膩?獲得資質認證之后,為什么沒有人去監管?昨天和今天的誠信并不能代表明天的誠信。你政府給它一個誠信的光環,它哪天不誠信了,消費者必然會找你政府的麻煩,因為我是看到你發的誠信資質才相信它的??!事后的處罰當然能消除一定的負面影響,可是政府部門本該完整擁有的公信力就這樣再一次被破壞了。三鹿奶粉,金浩茶油,這樣的事例還少嗎?政府完全可以制定好規則,違反了規則就按章辦事。至于這個什么資質,誰愛發誰發去,誰發的誰負責。
三問:電子商務才剛剛起步,政府的責任是扶持,為什么要反其道而行?
市場經濟中,誠信經營是市場主體能夠長期持續經營的基本法則。當市場主體不遵守這個法則的時候,必然會被市場所淘汰或者被法規所制裁;當市場主體遵守這個法則的時候它就能夠得到市場的認可而繼續存在。而現在市場主體要通過交費、并且還要具備一定的規模才能獲得這個認證資質,未免有些匪夷所思。一個小小的網店,一直誠信經營,也通過了市場的檢驗,可是因為規模小或者沒交錢(規模小連交錢的資格都沒有),所以我不算是誠信經營。這個道理怎么講?我想不明白。這樣做,對蓬勃發展的電子商務應該說是個不小的打擊。
電子商務是引領未來經濟發展的一大重要支柱。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正是因為它的草根性,門檻較低。電子商務市場的活躍性也得益于它較低的門檻吸引了數量眾多的市場主體加入到這個行列中來。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門檻也在一步步的提高,政府要做的應該是雪中送炭,幫助更多的人進入到這個市場中,而不是雪上加霜。6000元也好,450元也好,看上去是不多,可也許就是壓倒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
四問:怎么處理這些錢?
現在的網絡世界里有多少家電子商務網站,有多少個網店?恐怕沒有人能有一個比較準確的數字,只能用不計其數來描述。這么多的市場主體要獲得認證資質就要交費,初中畢業生都知道,那將是怎樣一筆巨款?。?!按照政府的一貫作風,每年收了多少錢,這筆錢是怎么使用的,恐怕又將是一筆糊涂賬。為此,是不是又要滋生本來就不存在的腐???中國現在的腐敗已經很嚴重了,清廉程度排在世界的78位?。?!放過中國吧,就不要再制造新的腐敗了?。?!放過官員們吧,他們已經夠抑郁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