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秋季開學起,重慶各高校都在動員擁有該市農業戶籍的學生轉為城鎮戶籍。多名拒絕轉戶的學生告訴記者,動員目前已變為強迫,拒絕轉戶者被教師約談,并以獎學金、入黨甚至畢業證等事項相要挾。
無論是2003年公安部出臺的有關新錄取大中專院校學生遷戶籍的規定(該規定的意見是,新錄取的大中專院校學生可隨本人意愿決定是否將戶口遷入學校),還是今年重慶市政府剛出臺的《關于統籌城鄉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都明確指出,是否遷戶籍,應堅持“自愿原則”。重慶高校的做法,無疑違背上述規定。
人們很自然會分析這背后的利益關系。從基本的常識看,如果沒有上級的任務,高校自身沒有理由主動動員學生遷戶籍,因為這既違規,同時也對學校沒有任何好處(學生不遷倒是減輕了學校的工作);教育部門似乎也是如此,雖然有關人員稱,遷戶籍可以幫助學生辦理醫保等,但根據大學生醫保政策,是按學籍而非戶籍管理。所以,可以解釋的理由是,有關部門可能對教育部門下達任務,要求解決新錄取大專學生的“農轉非”問題,進而教育部門再向高校下達指標,高校于是動用輔導教師,去做學生的工作。進一步的問題,則是有關部門為何會對教育部門下任務,是不是與學生們提到的拆遷相關,當戶籍遷出之后,就拿不到拆遷補償?
這樣的利益紐帶,需要調查確認。但不容忽視的事實是,當下的高校,正在花大量精力做自己本不應該做的事,如此辦大學的局面令人憂慮。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大學辦社會”,導致大學定位不清、功能模糊,就引起政府部門和教育研究者的重視,此后,高校開始轟轟烈烈的“后勤社會化”改革,剝離一些本該屬于社會的功能,比如食堂外包、學生宿舍社會化管理、不再辦幼兒園和附屬中小學、教師住房貨幣化,但也就僅止于此。由于高校擁有行政級別,校長是副部或正廳的高官,由上級行政部門任命,因此,高校并非只有辦學的屬性,更具有強烈的一級政府部門的色彩。
簡單地說,如果從辦學的角度去分析大學的一些行為,很難相信其會發生在大學之中。比如,學生的戶籍問題、社會保障問題、婚姻問題、生育問題,這在發達國家的大學中,是屬于社會事務而非學校事務(戶籍這一問題,根本就沒有),是不屬于學校管理的范疇;有的是教育機構無論如何也做不出來,比如下指令要求學生必須到某公司實習以配合政府的招商引資、為提高就業率扣押學生畢業證讓學生配合編造數據弄虛作假“被就業”、對學生實行“封口”,等等。然而,如果站在作為一級政府部門的角度,就不難理解:它既要管學生的教育事務,又要管社會事務;而且,在這樣的學校辦學者眼里,沒有什么教育規律可言,教師和學生,都是“行政下級”,都該統一聽行政命令,而不是與自身平等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所以發布各種命令,是十分正常的。
上述利益紐帶(以及相似的其它利益紐帶)能得以建立,就是基于大學的這種“屬性”。試想,如果大學僅有“辦學”屬性,沒有政府部門色彩,學校的辦學者能聽上級教育部門的嗎?政府部門的指令在大學里又能行得通嗎?反過來,有的大學領導之所以能在大學里為所欲為,不是仗著自己有“保護傘”嗎?由于學校更像是政府的一個部門,學校往往無法形成教育共同體,而成為了利益共同體。學校的所有資源,都被相關利益者開發、利用,而學生無疑是其中的重要資源之一——— 不是把學生當服務對象,而是把學生當謀利對象,包括,直接向學生亂收費,出賣學生信息,把學生作為勞動力輸出……
在這種辦學環境中,政府部門不會感覺到自己的通知、命令是在干涉學校辦學,而是認為這是自然而然地管理下級機構的做法;學校也不會認為上級部門的通知、指令,影響了辦學,其“辦學”的重要任務,不就是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嗎?久而久之,學校領導們還不習慣沒有通知、文件的日子,在這些日子里就不知道該怎樣“辦學”了。對于教師和學生而言,在密不透風的權力和利益網中,往往只有屈從。事實上,大學的“辦學”屬性,在這樣的學校管理中,也逐漸消失。
建設高等教育強國,是我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要議題。實現這一目標的前提之一是,大學必須回歸辦學屬性,剝離所有非辦學功能,這就需要重新界定政府部門和學校之間的關系,明確學校的辦學邊界,同時,建立制約政府權力、學校辦學者權力,維護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權益的機制。如果學校將很大部分的辦學精力,用于處理政府事務、社會事務,而教師、學生無法維護自身權益,這不但分散辦學精力,更會與辦學宗旨沖突。需要指出的是,就是合法的社會事務,政府不能越權布置、學校不能越界辦理,更不用說違規的任務了。
(文章來源:10年10月29日 《南方都市報》)
(作者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