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記者 于華鵬 國家“十一五”規劃中涉及減排的約束性指標共有3個,一個是單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另外兩個是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COD)排放均下降10%。
從目前完成情況來看,2009年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下降9.66%,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下降13.14%,即2010年COD排放總量只需在其基礎上再減少7.5萬噸就可達標,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基本已提前達標。
與之對應的是,“十一五”前四年,全國共淘汰小火電機組6000多萬千瓦,淘汰落后煉鐵產能8712萬噸、煉鋼產能6038萬噸、水泥產能2.14億噸。
但結構節能對整個節能的貢獻只有30%-40%,更多需要技術節能。從數據上看,節能減排情況不容樂觀,截至2009年底,單位GDP能耗降低僅達15.61%,2010年需降低3到5個百分點。據統計,目前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省確定超額完成了任務,還有18個省能完成任務,但至少六七個省完成任務存在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