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商記者 楊萍 我們的工作就是“雞蛋里面挑骨頭”,專門挑出企業運營過程中隱藏的潛在風險,風險管理必須要著眼于細微之處,才能幫助客戶規避并解決風險問題。
生活中處處存在風險。比如,有些公司高管出差時經常會集體乘坐同一架飛機,萬一飛機出事,公司管理可能就會陷入癱瘓,因此,分散乘機是必要的。這不是危言聳聽。今年7月18日,上海大眾總經理、公關總監以及隨行共四人,在甘肅敦煌發生重大車禍,不幸全部罹難。
諸如此類的細節,很多企業不會留意,但確實存在潛在風險。有些風險會導致企業陷入危機,甚至帶來嚴重后果。我們的角色是充當企業的保險經紀人,專門幫企業做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在國外比較成熟,英國依靠經紀人提供服務的比率高達95%,美國是70%。而國內的風險管理還處在早期發展階段,前景誘人。很多人問:你們跟保險公司有何區別?其實,購買保險只是轉嫁風險的一種方式,有些人買了保險,卻不能得到保障,有時還得不到賠償。保險公司并不能滿足客戶(企業)的所有需求,但經紀公司可以。
以上兩點,正是我創辦上海星達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達”)的原因。
企業風險不容忽視
很多企業缺乏風險意識。典型的案例是,臺灣廠商盛香珍生產的椰果凍噎死美國女童一案,美國加州圣塔克拉拉郡高等法院陪審團判盛香珍須賠償女童家人1670萬美元 (約新臺幣五億七千七百八十二萬元)。半年后再次發生類似事件導致兩歲男童窒息死亡,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法庭作出5000萬美元的高額判賠。事發后,沒有一家保險公司能幫他們解決危機,最終的結局是,這家公司被迫倒閉。
關于保險,首先考慮購買的限額夠不夠?很多食品進入賣場,保單的上限金額通常是200萬美金或500萬美金,盛香珍保單上線金額大概是1000萬美金。其次,由于沒有選擇好承包商,使得未能及時有效地進行抗辯和危機處理,甚至不對訴訟作出響應,并在法庭缺席,導致事件進一步惡化。出事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便禁止這種食品在美國境內販售,經銷商大多也不再賣他們的果凍,再加上資金鏈出現問題,最后被迫關閉。這家經營了20多年的公司,就是因為沒有做好風險控制導致失敗,非??上?。
再比如汶川地震時,有些上市企業受到重大影響,后來發現,其中的某些公司連財產險都沒有購買。有的雖然買了財產險,但沒有保地震,因此保險公司就不賠地震造成的損失。如果他們有個風險顧問的話,這個風險點很容易被發現,因為那里是地震帶,而且這個保費也不高,他們之前支出的保費完全夠增加這個條款。但企業缺乏風險管理專業知識,在看保單條款時,不清楚哪些條款符合自身的風險需求,結果是雖然購買了一份保險,卻沒能轉嫁所有的風險。
其實,風險分很多種,如經營風險,政治風險,人或物的風險。此外還有責任風險,尤其是上市公司,董事及公司高層都要以個人名義擔保發布的信息、簽署的文件真實有效,如果因管理過失等因素造成風險,將會直接導致投資者的損失,甚至對廣大股民及社會造成很大負面影響。情節嚴重者,將會面臨巨額經濟賠償,甚至擔負法律責任。
保險采購顧問
大家都知道,很多風險可以通過購買保險來轉嫁。但現實情況是,大多數企業看不懂保單上面繁雜的條款,不能準確甄別哪些條款可能出現漏洞,會給理賠帶來麻煩。
最近,我們發現一家公司的保單出現重大漏洞。這家公司是空調某部件的生產商,他們購買了一份產品責任險,其中有一項“間接損失除外”的條款對他們非常不利。
為了說明問題的嚴重性,我們舉了這樣的例子:比如一個電腦硬盤生產商是戴爾電腦的供應商,如果出口到美國的戴爾電腦出了問題,用戶提出索賠金額600萬,戴爾公司當然要進行賠付。檢測結果顯示是硬盤問題,戴爾就會追查硬盤生產商的責任。但硬盤生產商購買的保單上卻有“間接損失不賠償”的條款,這就意味著,這600萬就要由硬盤生產商自己承擔,而他們先前購買的保險,也失去了意義。
聽完這番分析,該企業嚇了一跳,因為對零部件生產商來說,這類風險存在的可能性非常大。我們的工作就是“雞蛋里面挑骨頭”,專門挑出細節里隱藏的潛在風險,風險管理必須著眼于細微之處,才能幫助客戶規避并解決風險問題。
很多人以為,只要買了保險,就能規避風險了。其實,每家企業需求不同,很多保單并不適用。買保險跟量體裁衣一樣,首先要有個好裁縫。而企業需要的“裁縫”,必須了解自己的身體尺寸和優劣勢,幫你設計好款式以后,再去做衣服。
理賠爭議談判
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或企業是博弈關系,無論是否發生理賠,都存在利益沖突。很多保險公司不愿意告訴企業,某些風險是可以保的,或者是在不增加保費的前提下就能增加相應條款。因此,被保險人或企業與保險公司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企業也很難看出保險合同里有什么“玄機”。我們的價值就在于幫企業把關,并采購適合的保險,最大限度規避風險。當雙方產生理賠爭議時,我們會代企業與保險公司談判、交涉。
有一家在美國上市的深圳企業,有3個理賠案久拖不決,其中一個從承保環節上就出了問題。保險公司業務員因個人疏忽,未把企業的資產寫進保單,企業發現問題后提出質疑,該業務員說:“我給你加一個批單(補充條款)吧!”這讓企業誤認為有了這個批單,就不需要寫投保資產了。
當時承保的資產是工地的變壓站,變壓站出事時,設備在另一個地址,與批單上的投保地址不符,保險公司因此拒絕賠付。雙方爭議很久,無法解決。星達介入后,我們調出當時該業務員與企業投保時的全部郵件,與保險公司理賠部進行交涉。
“我的被保險人沒有過失,我們盡了責任告知你,但是你的業務員因為疏忽和遺漏,而且給的補充條款根本不適用,因此,你的業務員要承擔過失責任?!痹趨f商解決辦法時,我們建議:保險公司再加一個批單,把這部分資產加進去,時間必須是從起保日開始,此次理賠相當于在發生事故時是有保障的,必須賠償,經過努力,最終幫企業圓滿解決了糾紛。
員工福利管理
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人員結構相對復雜。年輕人比較關注意外風險,中年人會更關注重疾、養老、醫療等保障,而年紀更大的人,會關注子女及父母的風險?,F實情況是,大多數企業的員工福利是一刀切,沒有考慮到這些個性化需求。
我們開發了一套員工福利管理平臺,根據不同員工設計出不同福利方案,讓員工根據自身實際來選擇。對企業來講,不僅沒有增加成本,反而更能體現對員工的關懷。
在此過程中,還可以為員工家屬購買保險。去年1月1日,我們給深圳的一家企業做員工福利設計,把員工家屬也加進去了,我們把保障計劃做到了70歲,內容包括疾病身故、重疾、醫療費等,而一個老人一年的保費才100多元。不到一年時間,已經有一位老人病逝,一位老人患重疾,這兩位老人,每人獲得了5萬元賠付。
深圳有一家企業通過我們,為員工購買了10萬元的重疾保險,每人每年交的費用還不到60元,因為該企業有6000人。我們的優勢是能拿到團購價,把公司所有員工和家屬集中起來辦理,就能享受到更多優惠。
我們星達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現在已經積累了300多家客戶,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知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按照保監會規定,保險經紀公司是代表被保險人的利益,幫被保險人操作某項內容,并向保險公司收取經紀費。因此,我們通常會向保險公司收取5%—15%的經紀費。而對于某些大型企業,每年的保費數額龐大,雙方會協商一個服務費,由企業支付,而不再向保險公司收費。
目前,我們的業務來源大多依靠承接單個案子。未來,星達還準備為相關協會或團體提供打包服務,到那時,我們的成本和產出比將會有所改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