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評論員 魏黎明 深圳、廈門、珠海,特區擴至全市,汕頭也在積極爭取,加上此前海南國際旅游島地位的明確,設立30年后,中國幾大特區紛紛迎來“擴大化”潮流。
在此之前,發展最快的深圳曾面臨“四個難以為繼”的困惑。特區內外,迥然有別。區內發展迅猛,土地、資源、人口和環境等壓力重重,而區外則發展相對滯后。擴大之后,特區的發展空間無疑將更為廣闊。
特區擴大,首先讓一些人看到了發財的機會。在海南,相關政策出臺后房價應聲而起,相似的預期也正在深圳、廈門、珠海等地上演。事實上,在一些地方看來,特區擴大首先就應該是刺激當地經濟發展。
這本身或許無可厚非。在特區政策越來越普遍化,特區“泯然眾人”的時候,特區還怎么特下去的問題一直困擾著改革者。在當前仍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時期,特區擴大化的目的當然包括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然而,這并不是特區所應承擔的全部功能,甚至已經不是最重要的功能。過去30年,特區發展已經取得了相當大的成就,特別是在經濟領域。但在與之相適應的政治、社會體制等領域,存在的問題還不少。
以深圳為例,30年輝煌成就不可抹殺。但深圳經濟發展越快,過去的那一套行政管理、社會管理體制就越來越不適應新形勢、新發展,必須深化改革。深圳也曾就此作出努力,并在全國率先試點行政體制改革。然而,這場轟動一時的以“行政三分”為核心的改革,歷經挫折,艱難推進。究其原因,特區范圍限制導致區內外行政體系失調是其中之一。但最根本的是,經過30年發展,特區已經形成了一個穩定格局的利益關系,難以遽然打破。
美國學者奧爾森在《國家興衰探源》中提出了“分利集團”理論,深圳等特區發展也面臨一個分利集團阻礙繼續改革的問題。當改革者成為被改革者的時候,正如深圳市委書記王榮所說,今天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是一個利益的深度調整。
事實上,所謂“難以為繼”,就是各種利益集團攜各路資本,在特區范圍內激烈爭奪各種資源所形成的必然結果。當特區內的土地、資源、人口和環境不堪重負的時候,資本左沖右突,必然要求向外走。此時,特區擴大實質上就相當于為這些分利集團和資本提供了又一塊 “肥肉”。但是,要解決隨發展而形成的分利局面,最大程度減小其對繼續改革的阻力,絕不可能簡單地一擴了之。特區擴大只是緩兵之計,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權宜之計。
當然,緩兵也好,權宜也罷,都為特區的改革和發展贏得了空間。特區擴大,有利于理順當地的行政關系,因此有利于地方統籌協調發展,為下一步改革鋪平道路。但這些空間必須用來換取寶貴的時間。這就要求特區拿出破局的勇氣,盡快推進包括行政體制改革等在內的政治體制改革。
可以說,深圳等特區過去30年的大發展,來源于當年的體制性突破,來源于全社會各層面的創新。如今,這種突破和創新還能不能實現?簡單的特區擴大化無法做到這一點,只有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
深圳特區30周年之際,總理溫家寶在深圳一再提及要“敢闖敢試”?!耙^續解放思想,大膽探索,不能停滯,更不能倒退”,否則,“最終只會是死路一條”。主政者對當前形勢有清醒而迫切的認識。但對當前分利局面的解構,無疑要比30年前需要更大的勇氣和努力。正如王榮所表述的,“今后的改革都要涉足深水區”。在深水區,石頭可能都潛藏在水面之下,摸著石頭過河的難度必然加大。
但這就是特區存在的意義所在,它“有責任在推進改革開放方面為全國作出表率”。如果不這樣,特區就沒有存在的必要。從這個意義上說,全國對于特區的期望,不在于其地域的擴大,也不僅僅在于其經濟規模的擴大,而在于其能否在經濟、政治和社會協調發展上探索出一條新的道路。
因此,千萬不能將特區擴大化僅僅演變為新一輪經濟大發展,甚或只是跑馬圈地大搞房地產。如果仍然抱著這個思路搞特區建設,注定只是走老路、吃老本,免不了又將難以為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