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 張啟宇
2010年8月11日
今年年初以來,浙江省的一個人口43萬的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始了公立醫院改革的試點。醫改措施之一就是制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并規定社區醫院全部配備并使用基本藥物,即社區醫生不得使用基本藥物目錄以外的藥物。我不想討論指導醫改的思想準確與否,也不討論這一指導思想究竟企圖維護誰的利益,只想說說在這個縣實施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近半年來發生的事。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并使用部分)中沒有胃鏡檢查術前用藥(利多卡因膠漿)和腸鏡檢查術前用藥(腸道清洗用藥)。由于醫改禁止社區醫生使用基本藥物目錄以外的藥,所以這就意味著社區醫院不得開展胃鏡和腸鏡檢查,即使按照醫改要加強社區醫院醫療技術力量的指示,從上級醫院請來??漆t師,在社區醫院也無法開展胃鏡和腸鏡的檢查。這個43萬人口的縣只有兩家政府辦的醫院不是社區醫院。這就意味著,這兩家醫院要承擔包括90%為農民在內的所有43萬人的胃鏡和腸鏡檢查。顯然,這兩家醫院肯定不堪重負。
另外,在這一次醫改試點中,”新農合醫療費用補償標準”(即農民的醫療保險)中還規定在社區醫院門診其醫療費用可補償20%,并且中藥飲片,針灸的醫療費用可補償40%,而在上述兩家政府辦的醫院門診沒有報銷。這些措施會誘導大批農民病人去社區醫院就診,放棄政府辦的醫院。而社區醫院用藥的限制,或許將導致農民病人中大量胃癌及癌前期病變和腸癌及癌前期病變(息肉)的病人因為沒有及時接受胃鏡和腸鏡的檢查而延誤診斷,錯失原本可獲得良好療效的治療良機。這是對農民健康權的一種傷害,是對農民病人利益的一種嚴重傷害。
今年6月中旬這個縣某社區醫院發生了一件事令我震驚。有一名產婦在這家社區醫院住院治療,產后第二天開始發熱,第六天出現左肩活動受限。這本是極普通的產后感染,絕不是什么疑難雜癥。該院醫生診斷也十分正確,并且在產后發熱出現的第一時刻及時地使用了靜脈注射的抗感染藥物針劑。但是基本藥物目錄中只有13種抗感染藥物的針劑,該院醫生將這13種抗感染藥物中所有他們認為可能對病人有效的藥物使用過后都未見任何效果。在產后第14天,萬般無奈之下,他們請來浙江省人民醫院的醫生會診,該院的藥房中可供醫生選擇使用的抗感染藥物的針劑多達100種,該院醫生會診后,讓病人到他們醫院買來阿奇霉素針劑(這是基本藥物目錄中沒有的),社區醫院的醫生給產婦用上之后的第二天病情就明顯好轉,很快痊愈。該產婦因為這個基本藥物目錄延誤治療達十天以上!
應該指出的是,社區醫院里的西醫醫生全部都是經過國家執業考試,并獲得執業醫師執照的醫生。也就是說社區醫院工作的執業醫生與在省人民醫院工作的執業醫生的行醫權、處方權應該同樣受到醫師法的保護。但是在社區醫院工作的執業醫生的行醫權、處方權受到了基本藥物目錄的限制。在省人民醫院工作的執業醫生可以在100種針劑中進行選擇并開出處方,而社區醫院工作的執業醫生只能在13種針劑中進行選擇并開出處方。對社區醫院的執業醫生行醫權的侵犯,難道不是對其服務對象的侵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