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社論 本報6月28日刊發報道,披露今年中國財政收入有望超過8萬億元,位居全球第二。報道刊出后熱評如潮,減稅呼聲高漲。不過我們認為,是否減稅,如何減稅,還當研判過去幾次減稅的成效,綜合考量,不宜泛泛而論。
以財政收入全球第二而論,讓利于民是天經地義的事,減稅的主張也由此而生。實際上,在始自2003年的經濟增長周期中,減稅通道從2004年起就已開啟。當年啟動的增值稅轉型東北試點,即有鮮明的減稅意味。2006年,中國宣布全面取消農業稅,其后數年間,相繼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減免首次購房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和契稅以及減免部分車輛購置稅,等等。2008年末,在金融危機影響波及中國之后,中國又出臺了規模達5000億元的減稅計劃。
一系列減稅效果如何?答案似乎并不那么肯定。以農業稅為例,據稱,與農村稅費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農民每年減負總額超過1000億元,人均減負120元左右。不過,鑒于農產品與原材料等工業品價格仍然存在嚴重的“剪刀差”,農民種地不掙錢的現狀長期得不到改變,這幾年城鄉收入差距非但沒有縮小反而越拉越大。
城市也面臨相似的情況。在購房相關稅收減免政策刺激下,市民購房熱情高漲。但他們隨后發現,自己在享受了少量的減稅優惠之后,不僅以往的購房折扣不見了,房價還像坐了火箭似地一個勁往上躥,實在是得不償失。
究竟是誰享受了減稅的好處?在農業市場,是那些慣于利用價格差進行炒作的個人和團體;在房地產市場和汽車市場,是把房子和車子吊起來賣的開發商和汽車廠家和經銷商;在證券交易市場,則是為數不少的內幕交易者和“莊家”。
而且,納稅人在享受少量減稅優惠的同時,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變著法子用收費和罰款來代替征稅,民眾的實際負擔并未有太大改觀,過去數年進行的減稅政策并未形成一種普惠局面,減稅的實際效用因而大打折扣。
因此我們認為,單純的減稅效果未必好,還可能有悖于決策者的初衷。如果稅制改革不到位,稅制不完善,稅費秩序不規范,大規模減稅,占據種種便利的少數人和少數特殊群體得益更多,普通民眾甚或因為費的泛濫而蒙受更多損失。
據此研判,一系列與減稅政策相關的政策規范應該同步推進。比如說對財政支出的強力監督。很多地方因減稅而抱怨收入減少,進而設租收費,但一些官員公費旅游請吃請喝等費用居高不下,實際耗費不會弱于減稅額度。如何卡住類似列支于行政辦公費用上的開支?
官方一貫以中國的稅負不高為自己開脫,但未曾考慮中國并無健全的社保體系,醫療、教育、住房等費用均要百姓自己籌措,綜合而論,中國百姓的負擔實際可能并不低。單純減稅,還不如同時將更多資金轉向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領域。后顧無憂,百姓的感受自然不同。而現在很多取之于民的資財,卻不知用于何處,或為官員所輕易揮霍,凡此種種,不是減多少稅可以化解的。
更何況,這邊在減稅,那邊一些地方因為缺少穩定稅源就籌劃開征新的房產稅,未曾考慮如何獲得納稅人的認可,如果任何新稅的開征,都是這樣一種邏輯,今天減掉的稅,總有一天還會被征回去。
所以,減稅要持續,相應的稅制更需要完善,這一過程還應與推進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相聯系,與居民收入倍增計劃相聯系,真正實現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果真如此,即使不減稅,納稅人也會甘之如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