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廣東“兩會”期間,政協委員黃西勤建議廣東在全國率先提高個稅起征點。對于這個建議,廣東省地稅局近日作出答復。答復中承認,2000元起征點對廣東來說明顯偏低。另一個好消息是,地稅局在答復中提到,廣東將向中央申請建立和地區物價水平、通脹系數相掛鉤的個人所得稅標準浮動機制,提高廣東個人所得稅起征點。(6月22日《羊城晚報》)
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呼聲由來已久,但卻一直沒見哪個部門有實質性舉動?,F在,廣東省地稅局開了個好頭。不管最終這一“個稅標準浮動機制”能否獲批,對于沸沸揚揚的個稅起征點上調一事,都算是個好事——它至少說明,廣東個稅起征點偏低,已成為政府部門和民間輿論的共識,有了這個共識,上調只是時間問題。
前段時間上海等地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就有人提出:最低工資標準應該跟CPI等每月統計的經濟指數掛鉤,實現實時浮動。這樣一來,就不用每次為上調不上調、上調多少費時費腦。這是個很好的建議,其實關于個稅起征點的調整,道理同樣如此——起征點本來就應與地區物價水平、通脹系數相掛鉤,進而實時浮動。
個稅起征點到底該設多高,說到底就是財政與市民個人收入之間怎么平衡的問題——財政多拿了錢,老百姓口袋里的錢就少了。我們一直在強調稅負公平,既然如此,偏低的個稅起征點長期得不到調整,即便是物價高漲時也不為所動,就有損稅負公平。好在廣東省地稅局比較坦承,他們沒有對起征點過低遮遮掩掩,反而向中央提出了建浮動個稅機制的申請。真希望這次廣東能為個稅稅制變得更合理,邁出成功一步。
當前的個稅起征點之所以遲遲不見調整,根本原因,在于調與不調,決定權完全掌握在稅務部門手中,它不僅離老百姓的生活很遠,也與市場變化離得很遠。廣東申請建立的個稅標準浮動機制,其實是將調整個稅起征點的決定權,部分還給了真實生活中的市場變化,如此個稅起征點才能更貼近真實,收入分配機制也才能從中得到借鑒。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廣東的個稅標準浮動機制如果真能實現,其積極意義,將遠遠不止幫大家省下了一筆錢。
(文章來源:10年6月23日 《華西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