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孫健芳 早上,從地鐵站出來往梅地亞有一個路口,發現有一個出租車停在路中間,顯然是違規,出租車司機站在邊上,邊上有警察,還有一個女孩,顯然是乘車的乘客,這時就聽見警察給自己上司打電話說,這邊有一個兩會記者,說趕一個會議,所以違規了。
后來的處分如何我不知道,我只是感覺,有一些記者倚借跑兩會就開始濫用權力,我也曾有過小小的虛榮,比如每次費力的從天安門地鐵站出來,看別人繞道而行,而自己出示證件就可以自由的進入人民大會堂,多多少少有幾分開心。
但是我不敢濫用這種權利,即使跑過兩會的同事告訴我,使用這個證件可以在戒嚴的時候,走代表的專用通道,我也不敢用,即使自己的車因此被罰款,但我認為遵守社會法規是記者的頂線。
關于記者底線我認識更多,我認為記者首先尊重自己,才能讓別人尊重自己,這幾天碰見最不喜歡的記者是在新聞發布會上,有一位記者在與采訪對象交流的時候,說自己夢見人家,還夢見人家給自己號碼,我從不反對記者通過各種方式與采訪對象套近乎,但前提條件是一個必須有自己尊嚴,但也或許,我對尊嚴的理解過于偏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