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 王明方
2010年1月21日
我們的政策總是會打著“公眾利益”的口號,當然是否真的是公眾利益就不敢說了。這不,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1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外資企業在中國應該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尊重中國公眾利益和文化傳統,承擔相應社會責任。谷歌當然也不例外?!蔽也唤獑枺褐袊墓娎嬖谀睦?,中國的文化傳統是什么?我可以肯定的說,發言人根本沒有考慮過什么是真正的中國公眾利益。為什么呢?
首先,中國的公眾利益是由中國廣大的人民決定的,沒有聽取過廣大公眾包括網民的意見,怎么知道真正的公眾利益在哪里。不知道真正的公眾利益在哪里,怎么判斷外資企業尊重還是沒尊重呢?在這個“被時代”里,中國的公眾利益又一次“被代表”了,說得嚴重一點,是被綁架了。
其次,不可能存在統一的公眾利益。中國公眾是由13億人組成的,每個人對網絡都有自己的看法,有的希望互聯網更開放,更少審查,所有不少人不得不“翻墻”;有的希望互聯網更封閉,不希望有些內容上網供人隨意瀏覽;有的對此沒有想法。在這種現實下,怎么可能存在統一的公眾利益。沒有充分經過辯論和投票,是不可能達成共識的。還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外交部怎么這么快就要求別人尊重,別人該尊重什么?
最后不得不提醒的是,我們要警惕利用“公眾利益”的口號,我們已經為這個口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似乎打著這個幌子,就有了道德優越性,就不允許你過多的質疑。許多暴力拆遷也是打著“公眾利益”的幌子下進行的,許多個人利益也是在服務社會和國家的口號下被剝奪的,結果滿足的并不是真正的社會大眾利益,那就更可悲了。在地球村的背景下,中國正在變成一個互聯網的孤島,讓我們如何強大,如何自豪?這算是中國公眾利益和文化傳統嗎,我很懷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