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3日,24歲的玉溪北城鎮男子李喬明因盜伐林木被關進看守所,2月8日在看守所內受傷,被送進醫院,2月12日死亡。警方稱受傷原因是放風時和獄友“躲貓貓”撞在墻上導致。很快,“躲貓貓”也成為又一網絡走紅流行語。 后通過調查舉證,躲貓貓事件實情為,李喬明被關押期間,遭遇多民警對其體罰、虐待和毆打,導致其受傷后搶救無效死亡的后果。8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相關涉案人員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