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內容:對國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產能落后、違法違規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將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貸支持。對國家已經明確為產能過剩的行業,還禁止通過新發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可轉換債、股票或增資擴股等方式融資。
這是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在12月22日共同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服務支持重點產業調整振興和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到的一項關于抑制產能過剩的金融新規。
此前的9月26日,國務院同意發改委等部門《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風電設備,以及電解鋁、造船、大豆壓榨等產能矛盾突出的行業進行了風險公示。[查看全文]
導讀分析:對于金融監管者來講,他們面臨很多新問題。其中今年年中發改委布置產業結構調整,受影響最大的就包括銀行信貸。在上半年的信貸高峰中,貸款給傳統產能過剩行業和包括多晶硅、風電等新產能過剩行業的貸款都不少,如今調結構會不會造成這些貸款壞賬都是監管者所擔心的。早在幾個月之前,銀監會就布置了產能過剩的壓力測試。而此次出臺的新規也是這一思路的延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