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7日,20歲的胡斌駕駛紅色三菱跑車在杭州繁華的街頭與朋友“飆車”,將正在穿過斑馬線的25歲青年譚卓當場撞死。杭州市西湖區交警大隊公布初步調查結果稱:“肇事車輛是否存在改裝”、“死者是否走在斑馬線上”不詳,車速為“70碼”。警方的調查結果引發了網民質疑,網民隨后對胡斌的身份、車的性能等進行人肉搜索。7月20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胡斌的行車速度在每小時84.1至101.2公里之間,對事故負全部責任,一審判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