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47歲的成都居民唐福珍,在抵制強制拆遷時引火自焚于自家屋頂,十多天后在醫院搶救不果身亡。唐福珍的死,沒能挽救房子被夷為平地,還被扣上暴力抗法的罪名。她的個人悲劇,在引發公眾同情之際,也再度挑起了有關“拆遷法”的爭議,因為拆遷越來越成為社會矛盾集中爆發的關鍵,進而引發個人以及群體暴力事件層出不窮。唐福珍自焚事件發生后,北大五名法學學者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立法機關對《拆遷條例》進行審查和修改,隨后國務院也加快了有關修改該條例的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