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一個國家基本的福利制度,而養老保險又是社保之基礎,所以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一般都建有比較完備的社保制度,并且在全國范圍內統籌社?;?,使之可在全國自由流動。
在呼吁了多年后,中國的養老保險——— 盡管目前還限于城鎮——— 從明年開始亦可以全國統籌了。12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0年1月1日起實施全國統一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制度。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之所以近年來受到社會的持續關注,表面看,是因為農民工的退保問題。這些年來,每到春節,全國特別是沿海發達地區,都會出現農民工退保潮。而農民工退保的直接原因是他們繳存的養老保險不能隨身轉移,這直接影響了他們的參保熱情。據統計,由于社保關系無法異地轉續,農民工的基本養老保險總體參保率僅為15%。在農民工成為我國產業大軍的情況下,社保參保率過低將無法有效保障國家最基礎的競爭力——— 人力資源。
社保要發揮其應有的保障作用,更好地實行風險共擔,必須遵循大數法則即規模優勢,這是由社保作為一種保險制度的本性決定的。為此,勞動者的社保關系須在全國能夠自由流動,從而也就要求打破地區之間各種有形和無形的壁壘。盡管截止到今年上半年,全國有17個省聲稱實行了省內統籌,但據專家評估,實際上我國的社保體系實行的還是省級以下、以市、縣為單位進行統籌的“劃疆而治”,勞動者的社保關系在跨省、甚至省內跨地區轉移、接續等方面存在著政策性障礙。
市、縣級統籌意味著實際控制社保統籌基金的真正決策者和操作者是全國多達兩千多個的縣、市地方政府,他們各自為政,不但導致監管困難——— 要知道,2000多個社?;鸬慕y籌單位實際等于2000多個“風險”源,哪一個出問題都不是小事;而且由于統籌范圍小、層次低,也致使勞動力不能自由流動,從而影響全國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形成,進而影響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形成,這于市場經濟的完善非常不利。
至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至今不能隨勞動力的自由流動而轉移的原因,雖然具體到每個人和每個地方各不相同,但根本還在于各地以局部利益為重,實行“以鄰為壑”的政策。由于社保關系轉入意味著承擔責任,轉出則是轉嫁了責任,再加上統籌基金不能跟隨關系轉移,被轉入地就更沒有積極性去接收新的社保關系。尤其是富裕地區,其繳費基數高,自然也不愿讓這筆錢轉出。
所以,無論從保障勞動者利益,還是從社保制度本身,抑或從建立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大市場來看,提高養老保險的統籌層級,直至在全國范圍統籌運作社?;?,都是大勢所趨。而且,全國統籌越早效果越好。
這就需要我們克服一種錯誤認識,認為必須等條件成熟才能實行社保的全國統籌。前面所說的30年后再談統籌的問題就是此種認識的產物。從這一角度看,筆者十分贊賞國務院的這個決議,它不需要我們再等二三十年就可享受社保的好處,這本身就是一個大突破。另外,從內容來看,也有可圈可點之處,例如,它規定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繳費;在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時,強調對農民工一視同仁。這些都是突破。
養老保險可以“全國漫游”,此事告訴我們,一些看似利益纏繞,困難重重的改革或制度建設,只要決策者下決心去做,是可以做好或順利出臺的。這里的關鍵,就在于如何看待問題,是否真正為民著想。
(文章來源:09年12月24日 《燕趙都市報》)
